明朝皇帝多奇葩不缺我一個_第42章 萬惡舊制度(1)
軍戶地位低於民戶,這和後世的軍人完全是兩個概念。
軍戶還要和民戶一樣承擔雜役各種雜稅,出征是軍備路費自理,朱元璋這是和軍人有仇啊?
那我說我逃跑行不行,不當這破落軍戶了,可以,總會在你家抓一個親戚頂上。
那我就老老實實幹活,熬到退休可以了吧?對不起,那個年代沒有退休的說法,也還不興五險一金退休金或者是什麼失地補等等可以讓你有養老的保障。
朱元璋規定了:凡是屯軍六十以上殘疾、年者,令耕自食!我去,意思是老弱病殘的自己想辦法自生自滅吧。
明朝前期,軍屯制度管理還可行,起碼士兵還過的可以,後來的話,衛所軍開始隨便指使手下的軍戶給他家干私活,還私自增加他們的稅收,不僅如此,剋扣軍餉更是了不文規定,最糟糕的是耕種的軍田被兼并了!
這日子沒法過了,到了明末後期,軍戶逃亡率居然高達80%,打仗怎麼辦?後面開始有募兵制了啊,打仗的時候主要靠的是那些軍自己家的家丁,軍養家丁其實就是在養私兵,不然上戰場了你能指那些連農夫都不如的士兵?
有些特殊戶籍比如樂戶和戶,就更不堪了,這也是夠夠的了。
”綠帽子”這個說法就是從樂戶這裡來的,有興趣的自己去查一下怎麼回事。
樂戶由教坊司管理,不得參加科舉,也只能在樂戶部通婚;戶則隸屬於欽天監或者是地方學,負責計時、報時以及觀測天象,嚴令止從事其他行業。這是大致分的三大類,再細分還有醫戶、僧戶、龍戶等等。
所以有的人生下來就是貴族,有的人生下來天生就是賤民,一輩子還有自己的後代一輩子就都是這樣了?哪有這樣的道理?
有的人說不都是可以去參加科舉考試以達到越階層嗎?還有的人說不是還有民間寒門出狀元的典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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