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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鉅子:從李斯開始逆天改命_第547章 海貿漸興設市舶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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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東南沿海地區日益興旺、潛力巨大卻又充滿不確定的海外貿易浪,龐大的帝國管理機並未遲鈍或失位。在咸宮深邃的殿堂,經過年輕皇帝扶蘇的深思慮與大力支持,以及以李斯、馮去疾等重臣為首的朝堂諸公多次反覆、甚至不乏激烈辯論的廷議之後,一項旨在順應時勢、加強管控、並試圖從這新興經濟力量中獲取穩定收益的重要制度創新,終於應運而生——皇帝正式頒布詔書,敕令在帝國東南沿海數個重要的港口城市,“設立市舶司”,作為中央直屬機構,專門負責管理與海外諸蕃國的貿易事宜。

這一舉措,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它標誌着帝國層面正式承認了海外貿易的巨大價值,並決心將這原本於自發、零散、甚至帶有幾分灰彩的民間海洋經濟活,納方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使其從“草莽”走向“廟堂”,為帝國經濟與戰略系中一個正式且重要的組部分。

首批被選定設立市舶司的港口城市,是經過朝廷心考量的。它們均位於帝國東南沿海,擁有良好的貿易傳統和地理優勢:

會稽郡(大致位於今江浙沿海地區):此地自古便是吳越故地,河網布,腹地富庶,手工業發達,且擁有天然良港,是帝國傳統的外貿易樞紐之一,商貿基礎雄厚。

閩中郡(今福建沿海地區):海岸線曲折,多優良避風港灣,雖開發較晚,但民風悍勇,善於舟,與南洋諸島聯繫日益,極發展潛力。

南海郡(今廣州一帶):地嶺南,瀕臨南海,是距離南洋、天竺乃至更遙遠西方航線最近的天然深水港,歷史上便與海外有零星往來,地理位置得天獨厚。

選擇這三地,朝廷意圖明顯:既要依託基礎(會稽),也要培育新興增長點(閩中),更要搶佔通往廣闊南洋的戰略要衝(南海),形一個覆蓋帝國東南沿海、梯次分佈、功能互補的海外貿易管理網絡。

新設立的市舶司,其職能被朝廷以律令形式明確界定,條文清晰,現了中樞試圖規範、引導並從海外貿易中獲利的清晰思路:

其一,徵收關稅,充實國帑。 這是市舶司最核心的職能。詔令明確規定,所有從事海外貿易的船隻,無論是帝國商船還是蕃國海舶,在進出指定港口時,都必須先行前往市舶司署登記報備,接吏上船檢查,核實船員、貨種類與數量。隨後,由市舶司通貨、設有專司估值的吏員,據貨的珍稀程度、市場價格、數量多寡,按照朝廷頒布的、經過仔細測算的稅率(如“十一稅”或按貨值分等課稅),核算應繳納的關稅。稅款需當場結清,市舶司出方憑證(稅契)。所有稅收款項,設立專門賬簿,逐級上報,最終納府或國庫,為帝國一項新的、重要的財政收來源。稅率制定講究平衡,既要保證朝廷能從蓬發展的海貿中獲取可觀收益,又不能稅率過高而挫傷中外商人的積極,可謂張弛有度。

其二,管理進出口,維護秩序與安全。 市舶司負責向符合規定的商船發放“公憑”(一種方出的進出口許可證),無“公憑”者不得從事海外貿易,以此將貿易行為納管制。對於出口貨,尤其是涉及國家戰略或敏品,如良的鐵、制式兵、大型船舶製造技、涉及農業命脈的大量糧食等,進行嚴格的審批和數量控制,防止資敵或技外流,維護帝國利益。對於進口貨,則進行必要的檢查,一方面防止諸如兵鎧甲、可能引發社會書、或有害的種(如某些毒草)等違品流帝國;另一方面也對商品質量進行初步監督,打擊以次充好、欺詐行為,維護港口市場的公平易秩序。

其三,接待安置外商,理涉外事務。 隨着海外貿易的繁榮,必然有越來越多的蕃商(外國商人)搭乘海船前來帝國港口。市舶司承擔起接待、安置和管理這些外商的責任。通常在港口附近劃出特定區域,設立“蕃坊”,供外商集中居住、存貨和易,並委派通曉蕃語、悉蕃的“蕃長”進行管理。市舶司負責理貿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商業糾紛、債務問題,甚至是一些輕微的治安案件,力求做到公平置,既現天朝上國的懷遠人、厚往薄來的氣度,也堅決維護帝國的司法主權和尊嚴,避免涉外事件升級。

其四,收集海外報,提供決策諮詢。 市舶司的吏在日常與蕃商、船主、水手的頻繁接中,可以接到大量第一手的、關於海外諸國的寶貴信息。包括各國的風土人產資源、政治局勢更迭、軍事態、宗教信仰、航海路線、沿途險阻、其他地區的產價格波等等。市舶司設有書吏,專門負責將這些零星的信息進行記錄、整理、歸納,形系統的報文書,定期上報朝廷相關部門(如丞相府、典客署)。這些來自最前沿的報,對於帝國了解外部世界、制定外策略、調整貿易政策、甚至規劃未來的海外探索(如派遣使節、軍事行),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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