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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鉅子:從李斯開始逆天改命_第330章 細擇能臣擔實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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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扶蘇採納了李斯的勸諫,開始真正放手政務,專註於休養。這意味着帝國日常運轉的龐大實務,絕大部分落在了以李斯為核心的系肩上。李斯深知,即便自己力過人,權高超,也不可能憑一己之力理所有事。要想維持帝國高效、平穩地運行,尤其是在皇帝缺位的況下,必須細緻地挑擇一批幹練的能臣,將他們安置在關鍵職位上,讓他們擔負起的實際務。

他的用人標準,在此刻顯得尤為清晰和務實:

首要標準是“能”與“實”。他需要的是備真才實學,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員,而非只會空談道德、引經據典的腐儒。他看重的是理政務的效率、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以及管理地方或部門的實績。例如,在遴選郡守一級的員時,他格外關注其在以往任上,是否有效提升了戶口和墾田數,是否平穩理過災荒或民變,是否整肅過吏治。對於那些在中央各部任職的員,則考察其是否通本職業務,如治粟史府的員是否通糧秣調度與財政核算,廷尉府的員是否通律法條文和判例。

其次看重“忠”與“穩”。在皇帝病重、權力結構微妙的時期,忠誠與可靠變得尤為重要。這種忠誠,並非狹隘地指向他李斯個人,而是指向大秦帝國,指向現行的政治秩序和法度。他需要的是能夠恪盡職守、維護穩定、不輕易結黨、不煽是非的員。他會仔細考察員的履歷、背景以及人際關係,避免任用那些立場搖擺、或與某些潛在不安定因素(如舊貴族、某些儒家學派)聯繫過的人。

再者是“專”與“長”。李斯注重因才施用,將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崗位上。例如,對於涉及工程營造、械改良的事務,他傾向於任用有墨家或公輸家背景,或者在實踐中證明有這方面專長的員。對於理與西域、匈奴等外族事務,則會選擇那些通曉外語、了解邊、膽大心細的員。他試圖建立一個由各類專業人才組的、能夠高效運轉的僚團隊。

基於這些標準,李斯進行了一系列不引人注目卻至關重要的職位調整和人員遴選:

他將一位在地方郡守任上,以於籌算、管理倉廩聞名,且為人低調謹慎的能吏,調治粟史府,擔任副手,負責全國的糧賦調度和審計,確保了帝國財政命脈的順暢與安全。

他從廷尉府下屬的法中,提拔了一位以通律法、判案公允、不畏權貴着稱的員,負責複核全國上報的重大刑名案件,以確保司法公正,減冤獄,維護社會秩序。

他任命了一位曾多次出使羌戎部落、悉西部況、且與軍方關係良好的典客屬,專門負責對接日益增多的西域商隊和使者,理相關外和貿易事宜,展現了專業化的管理趨勢。

他甚至對太子邊的輔臣班子也進行了微調,增加了一些通實務、格沉穩的員,減了一些過於激進或空談的儒生,旨在引導太子更關注實際政務。

這些被細擇出來的能臣,或許名聲不顯,但卻是帝國中真正發揮作用的關鍵節點。李斯通過他們,將自己的政令和意志有效地貫徹到帝國的各個層面。他給予他們足夠的權限去理職責範圍的實務,同時也通過嚴格的考課制度和監察系,確保他們不會偏離軌道。

這種做法,在很大程度上維持了系的活力和效率,使得帝國在最高統治者近乎“虛位”的況下,依然能夠保持正常運轉,各項政策得以延續。朝野之間,雖然清楚丞相權柄日重,但看到政務並未停滯,社會秩序井然,也就逐漸接了這種“丞相主政,能臣辦事”的局面。李斯如同一個高明的弈者,不再事必躬親,而是通過細擇和布局關鍵的棋子,來掌控整個棋局的走向,讓這些能臣為他延的手臂,共同擔負起維繫帝國運轉的實務。這既是對他個人力的合理分配,也是一種更為和高明的權力運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