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鉅子:從李斯開始逆天改命_第165章 引導向仁政(1)
與扶蘇的首次正式論政,讓李斯看到了對其進行塑造的可能。他深知,在始皇健在且大權獨攬的況下,任何公開支持或明顯偏向扶蘇的舉都是危險且不明智的。因此,他採取了一種更為蔽和漸進的方式,開始對扶蘇進行**暗中引導**。
他的引導並非直接灌輸反對現行政策的觀念,而是側重於**開闊其視野、培養其務實能力、並潛移默化地植“仁政”需與“智”相結合的理念**。
**其一,借典籍授治國之實。** 李斯利用扶蘇好學的特點,時常以探討典籍為名,邀其至丞相府或在某些非正式場合流。他不再局限於儒家經典,更有選擇地引導扶蘇閱讀《管子》、《商君書》、《韓非子》等法家、兵家着作,並結合當前帝國的實際政務進行解讀。例如,在講解《韓非子·五蠹》時,他會分析為何要抑制那些不事生產、空談誤國的“學者”和“俠客”,但同時也會探討,在抑制的同時,如何通過學和教育,將有用的知識納帝國系,引導士人為國所用,這其實就含了“教化”的仁政思想。
**其二,以實例示權衡之道。** 李斯會有選擇地將一些來自地方郡縣、理得較為得當的政務案例,去關鍵信息後,拿來與扶蘇討論。比如,某郡遭遇水災,郡守在嚴格執行賑災律令的同時,如何靈活組織災民以工代賑,修復水利,既安了民心,又促進了生產;或者某地發生民間糾紛,縣令如何依據秦法,但又充分考慮當地風俗人,做出讓雙方都較為信服的判決。通過這些實例,李斯讓扶蘇明白,治理國家並非只有“嚴刑”與“仁德”兩個極端,在法的框架,存在着大量需要智慧去權衡和變通的空間,而優秀的治理者,正是善於運用這種智慧的人。
**其三,薦賢才以固其基。** 李斯深知,扶蘇未來若想有所作為,邊必須聚集一批既有才能又認同其理念的得力干臣。他開始有意無意地向扶蘇推薦一些他觀察到的、品學兼優且較為正直的年輕吏或學者,如通律法而又不失寬厚的郎,或者悉民、善於理實際事務的基層員。他鼓勵扶蘇多與這些人接流,了解下,建立自己的人脈網絡。他甚至晦地提醒扶蘇,應與蒙恬、蒙毅等掌握軍權且為人正直的重臣保持良好的關係。
**其四,暗示未來可變之機。** 在與扶蘇討論“法隨時轉”的理念時,李斯會意味深長地強調:“法令者,先王所制,用以應一時之需也。然時移世易,後世明君,察時弊,察民,自可對舊制有所損益,此非違背祖制,實乃繼承與發展,使法令更合於時,更便於民。” 這話語中,已然為扶蘇未來可能推行的政策調整,埋下了理論和道義上的伏筆。
這些引導,如同春雨潤,細而無聲。扶蘇在與李斯的流中,覺自己的思路愈發開闊,對帝國政務的理解也愈發深刻。他依然保持着對父皇的敬畏與忠誠,但其心對於如何為一個“明君”的構想,卻在李斯的影響下,逐漸變得更加清晰和務實。他開始認識到,“仁政”並非簡單的減免刑罰和賦稅,而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在維護帝國統一與法度尊嚴的前提下,通過智慧的治理和漸進式的改良來實現。
李斯看着扶蘇的長,心中既有欣,也有一憂。他是在下一盤危險的棋,引導儲君走向與當前皇帝不同的道路。一旦被多疑的始皇察覺,或者被趙高等人抓住把柄,後果不堪設想。但他權衡利弊,認為一個自己影響、懂得權衡與仁政的扶蘇繼位,遠比一個完全被趙高控、或者延續始皇極端政策的繼承人,更符合帝國的長遠利益,也更符合他李斯自的政治理想與安全。這場秘的引導,在帝國平靜的表象下,悄然進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