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鉅子:從李斯開始逆天改命_第28章 悉心教導(1)
西市之行後,李由對李斯的畏懼之心明顯減退,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混合著親近、好奇與崇拜的複雜。他開始敢於在父親面前表達自己的想法,雖然依舊謹守禮儀,但不再像過去那樣戰戰兢兢。
李斯敏銳地抓住了這一變化,決定將教導兒子的計劃,推向一個更深的層次。他不僅要傳授李由這個時代的知識和技能,更要潛移默化地注一些源自現代的、更為先進的思維方式與價值觀。這並非要顛覆這個時代,而是為了讓兒子能擁有更開闊的視野和更強的獨立思考能力,在未來莫測的局勢中,多一份安立命的資本。
一日午後,李斯理完急公務,提前回到小院。他見李由正在院中沙地上,用樹枝練習寫字,寫的是《秦律》中關於“盜竊”罪的條文。小傢伙寫得十分認真,但眉頭鎖,似乎對條文容到困。
李斯走過去,蹲在他邊,沒有立刻指點字跡,而是問道:“由兒,可知為何律法要嚴懲盜竊?”
李由抬起頭,想了想,背誦道:“《律》曰:竊盜者,損人利己,破壞秩序,故當嚴懲。”
“背得不錯。”李斯先肯定了一句,然後引導道,“但你可曾想過,為何會有人甘冒風險去行竊?”
李由愣住了,顯然沒思考過這個問題,搖了搖頭。
“原因或許有很多。”李斯緩緩道,“可能是寒迫,活不下去了;可能是好逸惡勞,不願勞作;也可能是見財起意,心存僥倖。”他頓了頓,看著兒子的眼睛,“那麼,你認為,對於這些不同原因的行竊者,罰是否應該完全一樣?”
這個問題,及了“機論”和“刑罰個別化”的現代法學思想邊緣,在這個強調“壹刑”的秦代,顯得有些離經叛道。
李由的小腦袋努力思考着,猶豫道:“可是……律法不是規定了嗎?”
“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李斯耐心解釋,“制定律法是為了解決問題,維護公正。若一味死守條文,而不問由,有時反而會造不公。比如,一個為救重病家人而竊藥石的人,與一個純粹為了樂而竊金銀的人,其過錯是否相同?若以同等刑罰,是否公平?”
李由瞪大了眼睛,父親的話彷彿為他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他從未想過,律法之外,還有“由”和“公平”需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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