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十五年:我在開封當縣丞_第1210章 理工學院(1)
立院本:“竊惟國之元氣,在人才盛;人才之興,在教化正。舊學敦倫理,明禮法,固不可廢。然方今之世,非獨守文可治。西人舟車之利,火之,歷算之,漸鋒芒。我華夏雖有慧心巧手,然多散逸湮沒,或鄙為未技。今於四川設格院,本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數年經營,略見端倪。當此之時,宜擴其基址,廣其門類,厚其廩餼,隆其名位。擬請旨,升‘四川格院’為‘大明皇家理工學院’。其訓曰:‘格致知,實心用事’。不唯探究用理之妙,更求培養明達用、能負重任之實才。使此院為天下新學之淵藪,強國富民之策源地。”
學門分設:“院下擬分設諸學堂,使學者各專其業:
格堂:究天人之際。下設天文歷算科,觀星制歷,演算、理萬象科、化學造化科。
工造堂:制利國之。下設機械製造科、土木營造科、礦冶冶鍊科。
農事堂:厚生民之本。下設稼穡培育科、畜牧醫科、田制水利科。
醫道堂:療百姓之疾。融匯中華醫道與西洋解剖、藥理,下設症、外瘍、婦嬰、防疫等科。
商賈堂:通天下之貨。教授計然之、貨之理、商事律例、海事、貨品辨識等。
師範堂:傳新學之業。專事培養新學教習,研習教授之法,編纂新學課藝。
各堂之下,附設相應之實驗室、作場、試驗田、施藥局等,供生徒實習驗證,手腦並用。另建‘藏書樓’,廣搜中外典籍、圖譜、札記;設‘譯書局’,專譯泰西有用之書,編纂新學教材;開‘學報’,刊行師生探究所得,以資切磋。”
師與生:“為師者,乃學堂脊樑。當不拘一格,延攬四方真才實學之士。無論華夷,無論出寒微,但有所長,禮聘院,厚給廩餼,尊其位,重其言。現有格院中西學者,可為骨幹。仍當遣人遠赴泰西諸國,訪聘專門名家。國子監及地方學中,若有年富力強、思想開通、願習新學者,亦可選調來院研習,以備將來推廣師資。
為生者,首重天穎悟,志向堅卓,非專以八文章取人。可由地方薦舉與院中考試相結合,遴選十二至十八歲聰穎年。考試之目,需通文理,曉算學,更察其對新學有無好奇探究之心。生徒院,免其束修,供給膳宿,寒門俊彥尤加恤。學制暫以五年為度,前兩年通習文理基、算學、格常識,後三年分各堂專攻一業。歲有考較,優者獎進,劣者黜退,務必學有實效。”
統轄與用度:“此院既稱‘皇家’,當直隸於朝廷,由陛下欽定。設‘總監督’一員,請簡派勛貴重臣領之,總理院務。下設‘教務’、‘庶務’、‘度支’等,分司教學、人事、錢糧。另設‘學議會’,由各堂飽學教授充任,議定學規章程、考評學業、推舉賢能,學之事,使其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