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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目標從吃飽飯開始!_第42章 圍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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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家的份:趙家正是靠山村乃至整個清河鄉的鄉紳(或土豪)代表。他們擁有大量土地(地主),可能家族中還有人擁有低級功名(如秀才)或通過捐納獲得了虛銜,是府在地方上賴以維持稅收和秩序的合作者與代理人。

2. 法律與現實的巨大鴻

? 法律的局限:律法條文上固然止私設公堂、非法囚。但在實際作中,除非鬧出人命或引發大規模民變,這類“鄉村部糾紛”很難進府的視野。

? “戶婚田土”事務的優先級:對於縣衙來說,保證稅收、理命盜重案、維持縣城秩序是首要任務。像楊家這樣的佃戶與地主之間的經濟糾紛(欠租)乃至局部衝突,屬於“細故”,只要不激起大變,府通常持“民不舉,不究”的態度,甚至樂於由鄉紳自行理,以節省行政本。

3. 楊家的絕對弱勢與求助無門

? 訴訟的本:即使楊家想告,他們也幾乎不可能做到。

? 經濟本:寫狀紙、請訟師、打通衙門書吏衙役的關節,需要巨額花費,楊家連飯都吃不上,本無力承擔。

? 份與風險:佃戶告地主,本就是以下犯上。在沒有確鑿證據(且證據很難獲取)的況下,極大概率會被認定為“刁民誣告”,反而會遭到府的懲罰,以及趙家事後更殘酷的報復。

? 信息壁壘:楊家被圍困,與外界隔絕,連消息都傳不出去,如何告

4. 趙家的手段與“合法”包裝

? 名義上的“合理”:趙家對外的說辭,完全可以包裝“催收合法債務”、“佃戶楊某欠租不還,為防其舉家逃債,故派人於其家門外守候”(即“坐催”)。這在古代鄉村是地主常用的手段,在模糊地帶遊走。

? 他們並未直接闖,而是在院外“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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