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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新政1582_第10章 抉擇時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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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史,”他聲音尖細,語氣平淡,“我家主人讓咱家給您帶句話。”

“請講。”沈墨軒心中凜然,知道真正的考驗來了。

“做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來人看着沈墨軒,目有些意味深長,“皇莊之事,牽扯甚廣,水渾得很。沈史年輕有為,前途無量,何必為了些微末小事,自毀前程呢?有些事,適可而止,對大家都好。”

話說到這個份上,已經幾乎是赤的警告了。這“適可而止”四個字,重若千鈞!意思是,查到庄頭這裡,就該停了。再往下,就是不給馮公公面子,就是不知進退了。

送走來人,沈墨軒坐在椅子上,久久不語。馮保方面的力,以這種最直接的方式,到了他的肩上。

那麼,張居正先生那邊呢?他抱着最後一,修書一封,將目前查到的“僅限於庄頭層面”的罪證以及昨夜遇刺之事簡要說明,派人送往張府,晦地請示下一步該如何行事。

回信很快,卻讓沈墨軒的心沉到了谷底。信是張府管家回復的,措辭客氣,容卻只有寥寥數語:“相爺已知曉,史按律辦事即可,不必事事請示。”

按律辦事?不必請示?

沈墨軒拿着那封信,角泛起一。他明白了。張居正選擇了沉默,選擇了觀。他不會在明面上支持自己與馮保,也不會直接阻止。他將選擇的權力,完全給了自己。這是一場對他的考驗,考驗他的能力,更考驗他的膽魄和……站隊的智慧。

所有的力,此刻都匯聚到了他一個人的上。

書房裡,燭火再次燃起。

沈墨軒獨自坐在案前,左邊,是庄頭的罪證和刺客的口供(經過連夜審訊,那刺客終於吐庄頭心腹指使);右邊,是那張只寫着一個“馮”字的名帖,以及張府那封語焉不詳的回信。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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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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