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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從帶老朱看南京大屠殺開始_第497章 晚清官場有多荒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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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心殿的燭火,在康熙皇帝玄燁的臉上投下深深淺淺的影。連日來,天幕的揭示已將種種末世慘象、制度潰敗、神奴化乃至巧的政治弄,一一呈現於眼前,每一次都帶來新的衝擊與痛楚。康熙自忖心志已歷經千錘百鍊,然而,當今夜幽再度亮起,以平實卻目驚心的筆,羅列出晚清場腐敗六大“給力”表現時,一種混雜着荒謬、震怒、悲涼乃至某種近乎虛的無力,仍舊如冰冷的水,緩緩淹沒了他。

幕開篇便點出晚清“越發越衰敗”的悖論,並聲稱下面這些員的“給力”表現,可為之提供“生答案”。

第一個案例:“大清‘融資’高手”。浙江山縣民蔣淵如,無錢買,竟聯合四人“融資”湊錢,歃為盟,按出資多分配縣令、師爺等職,組“撈錢先團隊”。買得縣令後,五人合作貪墨,三年颳得六十萬兩白銀,案發後僅罷了事,攜巨款逍遙。

康熙看着這匪夷所思的“創業奇迹”,手指微微抖。買鬻爵,歷朝有之,他亦知其中弊病,故對“捐納”控制極嚴。然後世竟已墮落到如此地步?位如同份,公然集資購買,按資分配職位,結貪腐團伙,將一縣之地視為公司盤剝,三年六十萬兩!而朝廷懲竟如此輕微,罷了事?這已非簡單的吏治腐敗,這是將國家公徹底視為可以量化投資、按分紅的生意!基層政權,豈不了豺狼分食的獵場?

第二個案例:“清朝縣令油水多”。史謝家玉算賬,以南昌縣為例,知縣每年僅從土地賦稅、稻穀稅中按“潛規則”可得的灰就達三萬兩,是正式俸祿的十五倍。做個“良心”知縣,年已是天價。

康熙閉上眼,到一陣眩暈。他深知“火耗”、“陋規”之弊,登基後曾大力整頓,甚至嘗試“耗羨歸公”。然而後世,這些“潛規則”竟已如此明目張胆、數額巨大?一個七品知縣,灰竟達三萬兩!這還不算其他勒索。這意味着,朝廷正稅之外,百姓承着十倍、數十倍的額外盤剝!這樣的朝廷,與民爭利至此,何談民心?何談國本?無怪乎天幕之前斷言“國富民困”!

第三個案例:“又懶又笨是青天”。清末學者陳康祺“喊冤”,指出百姓竟盼員“又懶又笨”。因為知府知縣若“有心眼”,必“劫富民,噬弱戶,索土產,興陋規”;巡巡道若出巡,則“折夫馬,斥供張,勤饋贐”,皆是盤剝。因此,“幸不甚知”、“安心呆在衙門”的懶笨,反了百姓“酸楚的心愿”。

康熙頭一甜,幾乎嘔出來。為者,勤政民本是天職。而後世,百姓竟已絕到不求清,只求懶、笨,只因懶笨之危害稍輕!這是何等駭人聽聞的場生態?這已不是個別貪腐,而是整個僚系統已徹底異化為民之巨害,其存在本即為災難!百姓對朝廷的最後一期待,竟已墮落到如此卑微的境地?這與“奴”何異?皆是這腐朽到的統治機所造就!

第四個案例:“奏摺都能賣”。清朝史本有“風聞言事”、監察百之權。至晚清,此權竟生意。史查得貪腐猛料,先與“揭發對象”談價,收錢則下。緒年間更甚,趁着朝中黨爭,史持“猛料”奏摺與重臣公開議價,價碼“數千金、數百金、數十金不等”。

康熙到一寒意從心底升起,瞬間蔓延四肢百骸。言路,國之耳目,朝廷賴以自潔、糾錯之最後防線。科道風聞奏事,雖易生流弊,然亦為通達下、震懾貪墨之重要手段。他屢下求言詔,鼓勵直言。而後世,這條最後的防線,竟也徹底潰爛,了權錢易的黑市!監察者與被監察者同流合污,將彈劾之權明碼標價!至此,朝廷尚有毫自我凈化的可能嗎?上下征利,國豈能不亡?

第五個案例:“奇葩司法判決”。緒年間棗強知縣方某,表面“清正”,實則無恥。理寡婦爭產案,騙其改嫁後吞沒財產,其名曰“庫”。理盜竊案,不懲小,反讓害者“化教育”,縱容小胡作非為,害者送錢才罷休。結果導致“百姓不敢報案”。

康熙一拳重重砸在案上,震得筆硯跳。司法,最後之正義屏障。縣令為親民之,理訟斷獄,關乎天道人心。此等行徑,已非貪墨,而是徹頭徹尾的流氓無賴,是利用職權勢進行的赤的詐騙與勒索!司法尊嚴然無存,百姓冤屈無可訴,只能忍氣吞聲。長此以往,民間冤氣鬱結,豈能不生變?這已不是統治,這是縱容魑魅魍魎橫行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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