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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漢末:江東我為王_第167章 禁酒令(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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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風返回吳縣郡府後的第三日,一道加蓋着會稽郡守印信的政令便正式頒布,張於吳縣及轄下各縣的市集、城門等顯眼

政令行文簡潔,語氣卻極為嚴厲。開篇便直指當下郡府糧儲不足、民生維艱之現狀,痛陳釀酒耗費大量穀,於公於私皆為巨大浪費。為保境安民,共度時艱,即日起,會稽郡全境實行酒令。令期間,嚴任何公私場合釀造酒類,所有酒肆、宴飲場所不得售賣新酒,現存之酒亦需登記在冊,限量售賣,且價格不得高於往日市價。凡有違令私釀、私售、囤積居奇者,一經查實,將視節輕重,以高額罰糧、沒收家產,乃至拘役之刑。政令末尾,特意點明,此令由郡守沈風親自督辦,並特設酒令執行一職,專司稽查之事。

此令一出,吳縣外頓時議論紛紛。尋常百姓家釀酒本就不多,影響有限,多是慨郡守大人恤民艱。而那些靠釀酒營生的大戶和商賈,則是一片嘩然,憂心忡忡。

就在政令頒布的次日,嚴同便穿着一新趕製、略顯繃的郡府小吏袍服,趾高氣揚地出現在了郡府衙門的一間值房。他手中挲着一塊代表着酒令執行份的木質令牌,臉上是掩不住的得意。沈風最終採納了他的“部分”建議,將這個職位給了他,雖未當場認可他那套“特許釀酒”的細則,但言語間也暗示,只要能將酒令推行下去,且能為郡府籌措到額外糧餉,方法可酌把握。

這“酌把握”四字,在嚴同聽來,無異於默許。

“府君果然知人善任!”嚴同心中竊喜,“這其中的分寸,便看我嚴某人的手段了。”

他新上任,第一把火便燒得極旺。拿着沈風的手令,他直接調了一隊郡兵,以雷霆之勢,對吳縣境幾家頗有名氣的酒坊進行了一次突擊稽查。此舉更多是震懾,抓了幾個管理酒窖的僕役,查封了量未及登記的酒水,併當眾宣布了對這幾家酒坊的罰糧數額,雖未傷筋骨,卻也足夠讓所有觀者心驚膽戰,明白了這位新任執行並非虛張聲勢。

立威之後,嚴同便開始着手他真正的計劃。他沒有大張旗鼓,而是通過心腹,暗中接了那幾家被罰的酒坊背後真正的主人,以及另外幾家在吳縣基深厚、以“懂事”聞名的大商戶。

在一秘的別院中,燭搖曳,映照着嚴同志得意滿的臉,和他對面幾位商戶或忐忑、或明的目

“諸位都是明白人,”嚴同端起茶杯,輕輕吹了口氣,慢條斯理地說道,“府君酒,是為了糧食,是為了大局。我等為子民,自當諒上意。”

他頓了頓,目掃過眾人:“然則,酒之一,傳承久遠,驟然全,恐也非人。況且,市面上一滴酒也無,難免惹人非議,說府君施政過於嚴苛。”

下面幾人換着眼,其中一位年紀稍長的富商拱手道:“嚴執行所言極是。只是…不知府君與執行,打算如何…通融?”

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