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漢末:江東我為王_第167章 禁酒令(二)(2)
嚴同將眾人的反應看在眼裡,冷哼一聲:“怎麼?覺得高了?諸位要想想,如今是什麼景!這是掉腦袋的買賣!本擔著天大的干係,給你們行這個方便,為的是給郡府開源,也是給你們留條活路!若是不願,大可就此收手,嚴格遵守酒令便是。只是…日後若被查到一一毫的私釀痕迹,那罰沒的可就不止是區區幾十石糧食了!”
他語帶威脅,目銳利地掃過在場每一個人。然而,在座的富商巨賈能在吳縣立足,哪個不是於算計、消息靈通之輩?最初的震驚與恐懼過後,算盤珠子已在心中撥得噼啪作響。
短暫的沉默被方才開口的年長富商打破,他臉上堆起為難的苦笑,語氣卻中帶:“嚴大人息怒。非是我等不識抬舉,實在是…這三十石之數,猶如泰山頂,讓人不過氣啊。”
他稍稍前傾,低聲音:“您明鑒,一斛酒,所費糧秣不過五六石。若按三十石繳稅,本陡增數倍,這酒釀出來,莫說利潤,怕是連本錢都收不回來。再者說,吳郡雖酒,然會稽其他諸郡,乃至江東、中原,酒市依舊。若此地本過高,我等…唉,不如乾脆歇業,或另尋他路,也好過做這賠本賺吆喝的買賣。”
他話音一落,旁邊立刻有人附和:“是啊,嚴執行,此法雖好,可若全然無利可圖,我等也難以維持啊。”
“還請大人恤商賈艱難,在稅額上,能否…通融一二?”
嚴同眉頭鎖,面沉。他沒想到這些商人竟敢如此直接地反駁他定下的數額。他本能地想再次以威勢人,但看到眾人臉上雖恭敬卻堅定的神,心中也清楚,若真咬死三十石不放,這“特許”之事恐怕真要流產。他擔著風險開出這條財路,若無人上鉤,便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況且,府君那邊還需見到實實在在的“糧餉”。
室的氣氛一時有些凝滯,只有燭火偶爾開的輕微噼啪聲。嚴同的手指無意識地在桌面上敲擊着,腦中飛速盤算。威已立過,現在需要的是“利”,找到一個能讓這些商心,也能讓自己賺得盆滿缽滿的平衡點。
一番暗藏機鋒的拉扯與討價還價就此展開。商人們訴說著本之高、風險之大、利潤之薄;嚴同則時而強,時而推心置腹地表示自己亦需上下打點,承擔風險。最終,在經過近一個時辰的扯皮後,雙方各退一步,達秘協定:凡願繼續釀酒者,每釀造二十斛酒,需向郡府上繳糧食三十石,以此換取嚴同簽發的特許憑證,獲得暗中釀售的資格。
這個數額,雖仍顯沉重,但分攤到每斛酒上,本增加不足兩石,尚在商人們可接並能保證巨額利潤的範圍。而對嚴同而言,這依然是一筆驚人的進項。
事畢,嚴同志得意滿。他很快尋了個機會,私下向郡守沈風稟報此事,自然是報喜不報憂,更在關鍵數字上做了手腳。他躬稟道:“府君明鑒,屬下已與幾家尚有存糧、且顧全大局的商戶談妥。他們願為郡府分憂,在絕對秘之下,小規模維持釀酒,以安部分民需,免生怨懟。作為補償,他們每釀造二十斛酒,願向郡府上繳糧食二十石,以充軍資糧餉。”
他將商賈們實際繳納的三十石,悄無聲息地抹去了十石。這十石糧食的差額,以及未來可能產生的更多“差額”,便順理章地流了他的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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