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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蜀國滅亡的根本原因_第88章 歷史慣性的反噬從創業慣性到守成惰性的路徑依賴陷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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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城破後的第三個月,司馬昭派來的員在清理蜀漢檔案時,發現了一份諸葛亮在建興五年(227年)擬定的《北伐規劃》。規劃里詳細記載着“每三年一北伐,以攻代守,消耗曹魏”的戰略,甚至標註了“祁山糧道修繕時間表”“南中兵員補充計劃”。而在檔案的最後幾頁,是姜維景耀五年(262年)的北伐奏疏,容與諸葛亮的規劃幾乎雷同,只是把“三年一伐”改了“年年北伐”,把“以攻代守”變了“孤注一擲”。

這種驚人的相似,暴了蜀漢滅亡的另一重碼——歷史慣的反噬。劉備、諸葛亮開創的“以攻代守”“荊州派主導”“漢統敘事”等創業路徑,曾讓蜀漢在夾中崛起,卻在後期變“路徑依賴”的陷阱。當外部環境已變,執政者仍執着於“復刻過去的功”,不願或不能調整方向,滅亡便了被歷史慣推着走的必然。

一、“以攻代守”的異化:從戰略主到戰略綁架

諸葛亮提出“以攻代守”時,蜀漢正於“生死存亡之秋”。夷陵之戰後,蜀漢國力大損,曹魏“坐觀其弊”,東吳“虎視眈眈”,若“閉關自守”,只會“坐以待斃”。諸葛亮的邏輯清晰而務實:通過北伐,將戰場引向曹魏境,迫使曹魏“東西調度,疲於奔命”;同時以“北伐”凝聚人心,讓荊州派、益州派在“興復漢室”的旗幟下暫時擱置矛盾;更重要的是,通過戰爭鍛煉軍隊,防止“和平時期的戰鬥力衰退”。

建興六年至十二年(228—234年)的五次北伐,雖未“興復漢室”,卻達了戰略目標:曹魏被迫在關中常駐十萬大軍,無力南攻;蜀漢部“北伐共識”穩固,諸葛亮得以“威服南中,整頓政”;蜀軍戰鬥力保持巔峰,連司馬懿都嘆“亮若不死,吾等危矣”。此時的“以攻代守”,是靈活、剋制、服務於整利益的戰略主

但到了姜維時期,“以攻代守”異化為“戰略綁架”。姜維九伐中原(253—262年),平均每年一次,頻率遠超諸葛亮的“三年一伐”,且多在“糧不繼、兵不足”的況下強行出兵。他的邏輯不再是“以攻代守”,而是“為北伐而北伐”——作為降將,他需要靠北伐證明忠誠;作為軍事將領,他需要靠戰爭鞏固權力;甚至在朝廷反對時,他仍以“武侯志”為借口,將個人意志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

這種異化的源,是“路徑依賴”下的思維僵化。姜維長於諸葛亮時期,親歷了北伐的“輝煌”,潛意識裡將“北伐”等同於“正確”,從未思考過“時移世易,變法宜矣”。當蜀漢國力從“尚可支撐”降至“民窮財盡”,當曹魏從“”走向“司馬氏穩固掌權”,“以攻代守”早已失去現實基礎,變“消耗蜀漢的自殺式攻擊”。延熙十九年(256年)段谷之戰,蜀軍“星散流離,死者甚眾”,姜維卻在奏疏中稱“雖有小敗,終可大進”,這種對“北伐神話”的執念,讓蜀漢一步步被戰略慣深淵。

二、“荊州派主導”的固化:從創業核心到利益壁壘

劉備蜀時,“荊州派”(隨劉備蜀的荊州、徐州舊部)是創業核心。諸葛亮、關羽、張飛、趙雲等構的“核心團隊”,戰鬥力強、忠誠度高,是劉備奪取益州、建立蜀漢的關鍵。為鞏固統治,劉備推行“荊州派主導、益州派輔助”的權力結構:荊州派掌握軍權、行政權,益州派可任地方、參與經濟治理,但“中樞決策權”始終在荊州派手中。

這種結構在創業期是合理的。荊州派“外來者”份使其與益州本土勢力無利益糾葛,更能執行“公平施政”;其“興復漢室”的理想與劉備高度契合,減。諸葛亮時期雖重用張裔、楊洪等益州人,但“丞相府核心幕僚”仍以荊州派為主(如蔣琬、費禕),這種“適度開放”既維持了穩定,又吸納了本土人才。

但到了後期,“荊州派主導”固化為“利益壁壘”。荊州派後代(如諸葛瞻、董厥)憑藉“父輩蔭庇”壟斷權力,將“荊州派”從“創業團隊”異化為“既得利益集團”。他們排斥益州派(如制張裔之子張毣)、猜忌降將(如掣肘姜維),甚至為維護自利益阻撓改革——當益州士族提出“減輕賦稅、與民休息”,諸葛瞻以“北伐急需軍餉”為由拒絕;當姜維建議“啟用南中夷兵補充兵力”,董厥以“夷人難制”為由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