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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三省資治通鑒通讀本_第30章 漢紀二十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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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今陝西西安南)的強盜傰宗等數百人,為當地吏和百姓的一大禍害。漢帝下詔,發兵一千人去追捕,過了一年多都沒能將其抓獲。有人勸說大將軍王,認為“幾百個盜賊就在天子腳下,卻一直抓不到,這很難向四方蠻夷展示我們的威嚴;只有挑選賢能的京兆尹才行”。於是,王推薦了原高陵令王尊,王尊被徵召為諫大夫,暫代京輔都尉(漢武帝元鼎四年,重新設置三輔都尉:京兆的稱京輔都尉,馮翊的稱左輔尉,扶風的稱右輔都尉 ),並代理京兆尹的事務。在短短一個月,王尊就肅清了盜賊;後來他正式被任命為京兆尹。

帝剛即位時,丞相匡衡再次上奏說:“聲校尉陳湯(漢武帝設置北軍八校尉,聲校尉是其中之一,秩二千石,掌管待詔聲士。服虔註:聲校尉是擅長箭的人,能在暗中聽到聲音就中目標,因此得名 ),以二千石員的份奉命出使(陳湯擔任西域副校尉,秩為比二千石 ),卻在蠻夷之地獨斷專行,不能以作則,給下屬樹立好榜樣 ,還私自盜取在康居繳獲的財,並告誡下屬說,‘在遙遠的地方做事,漢朝不會追查’。雖說此事發生在大赦之前(指這件事發生在竟寧元年七月大赦之前 ),但他也不適合再擔任職。”陳湯因此被免職。

後來,陳湯上書說:“康居王送來的侍子,不是真正的王子。”經過查驗,發現確實是王子。陳湯因此被下獄,判死刑。太中大夫谷永(按:這一年夏天,谷永剛剛被提拔為祿大夫。河平二年,在討論是否接伊邪莫演歸降時,谷永還是祿大夫。這裡稱太中大夫谷永,是依據《陳湯傳》 )上疏為陳湯辯解道:“我聽說,楚國有子玉得臣,晉文公為此坐立不安(師古註:子玉,是楚國的大夫,得臣是他的名字。《春秋》僖公十八年,子玉率領軍隊與晉文公在城濮戰,楚軍戰敗,晉軍三天都在用楚軍留下的糧食,而晉文公仍然面帶憂慮,說:‘得臣還在,我的憂慮就不會消除!’等到楚國殺了子玉,晉文公的喜悅之才表出來。《禮記》說:有憂患的人會側坐在席子上,這是自我貶損的表現。);趙國有廉頗、馬服君趙奢,強大的秦國都不敢窺視井陘(今河北井陘北 )(師古註:廉頗,是趙國的將領;馬服君趙奢,也是趙國的將領。井陘口,是趙國西部邊界的險要通道。);近代漢朝有郅都、魏尚,匈奴不敢南下靠近沙漠(漢景帝任命郅都為雁門太守,匈奴向來聽聞郅都的氣節,於是撤離了邊境,直到郅都去世都不敢靠近雁門。魏尚的事,見十五卷漢文帝十四年)。由此可見,能征善戰的將領,是國家的得力助手,不可不加以重視。君子聽到戰鼓的聲音,就會想起那些將領(師古註:《禮記》中的《樂記》說:戰鼓的聲音喧鬧,喧鬧能激發鬥志,激發鬥志就能鼓舞士氣;君子聽到戰鼓的聲音就會想起將領。)。我看到關侯陳湯,之前斬殺郅支單于,威震四方蠻夷,武威遠揚到西海(今裏海 ),自漢朝建立以來,出征遠方的將領,沒有誰能比得上他!(漢元,指漢朝初期 )如今陳湯因言語不當獲罪,被囚很久,案件一直沒有判決,執法的吏想要判他死刑。從前,白起擔任秦國將領,向南攻克郢都,向北坑殺趙括的軍隊,卻因為一點小過錯,就被賜死在杜郵;秦國百姓都很同他,無不落淚。(此事見《周赧王紀》 )如今陳湯親自手持武,在萬里之外征戰,勢如破竹,浴戰,為國家立下赫赫戰功,祭告祖廟,向上天稟告勝利,將士們無不欽佩他的大義。他只是因為言語獲罪,並沒有犯下大罪。《周書》說:‘記住別人的功勞,忘記別人的過錯,這才是做君主的人應有的懷。’(師古註:這是《尚書》之外的逸書 )犬馬對人有功勞,尚且會得到主人用帷蓋埋葬的回報(師古註:《禮記》中記載孔子說:破舊的帷帳不要丟棄,用來埋葬馬;破舊的車蓋不要丟棄,用來埋葬狗 ),何況是國家的功臣呢!我擔心陛下會忽略戰鼓之聲所代表的國家需要,不明白《周書》的深意,忘記了對功臣的報答,像對待平庸之臣一樣對待陳湯,最終聽從吏的建議,讓百姓像秦朝百姓對白起之死那樣憾,這可不是激勵為國家赴死的大臣的做法!”奏書呈上後,漢帝釋放了陳湯,但剝奪了他的爵位,讓他為普通百姓。

恰逢西域都護段會宗被烏孫的軍隊圍困,他派驛騎上書朝廷,希徵發西域各城郭國家以及敦煌(今甘肅敦煌西 )的軍隊來解救自己;丞相王商、大將軍王以及百商議了好幾天都沒有結果。王說:“陳湯足智多謀,悉外國事務,可以問問他的意見。”漢帝在宣室召見陳湯。陳湯當年攻打郅支單于時了寒,雙臂患病,無法屈;他進宮拜見時,漢帝下詔讓他不用行禮,並把段會宗的奏書拿給他看。陳湯回答說:“我認為這件事沒什麼可擔憂的。”漢帝問:“為什麼這麼說呢?”陳湯說:“胡人的軍隊,五個才能抵得上一個漢朝士兵,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的兵劣,弓弩也不鋒利。如今聽說他們雖然學到了一些漢朝的製造技巧,但仍然需要三個胡人才能抵得上一個漢朝士兵。《兵法》說:‘客軍的兵力要是守軍的兩倍,雙方才勢均力敵。’這是說依靠城池防守的一方,只要有客軍一半的兵力就能抵擋。如今圍困段會宗的敵軍人數不足以戰勝他,陛下不必擔憂!而且軍隊輕裝行軍,每天能走五十里,重裝行軍,每天只能走三十里,現在段會宗想要徵發城郭國家和敦煌的軍隊,等軍隊趕到,需要很長時間,這隻能算是報復的軍隊,而不是用來救急的。”漢帝問:“那該怎麼辦呢?他一定能解圍嗎?你估計什麼時候能解圍?”陳湯知道烏孫的軍隊只是臨時拼湊起來的,不能長時間攻打,按照以往的經驗,這種況不會超過幾天,於是回答說:“已經解圍了!”他屈指計算日期,說:“不出五天,就會有好消息傳來。”過了四天,軍報傳來,說已經解圍了。大將軍王上奏,建議讓陳湯擔任從事中郎,幕府的事務都由陳湯來決斷。(《續漢志》記載:大將軍府設有從事中郎二人,秩六百石,職責是參與謀划商議 )

**河平元年(癸巳,公元前28年)** (因為黃河決口的堤壩被堵塞,並且很快就恢復了正常,所以改元為河平 )

春季,杜欽向王推薦犍為(今四川宜賓 )人王延世,讓他去堵塞黃河決口。王任命王延世為河堤使者。王延世用長四丈、周長九圍的竹籠,裝滿小石頭,用兩艘船夾着運載,放河中。經過三十六天,河堤修築完。三月,漢帝下詔,任命王延世為祿大夫,秩為中二千石,賜給他關侯的爵位,賞黃金一百斤。

夏季,四月己亥晦日,發生日食。漢帝下詔,讓公卿百陳述朝政的過失,不要有所瞞,並大赦天下。祿大夫劉向回答說:“四月和五月替的時候發生日食,月份和漢惠帝時相同,日期和漢昭帝時相同(漢惠帝七年五月丁卯日,在晦日的前一天發生日食。如今四月己亥日,在晦日發生日食,所以說月份和漢惠帝時相同。漢昭帝元年七月己亥晦日,發生日食。所以說日期和漢昭帝時相同 ),這兩位皇帝不久後都去世了,而且沒有繼承人。這種天象預示着可能會對陛下的繼嗣產生危害。”當時,許皇後獨得皇帝寵,後宮其他子很有機會見到皇帝,朝廷外都擔心漢帝沒有繼嗣,所以杜欽、谷永以及劉向的回答都提到了這個問題。漢帝於是減了椒房殿(師古註:椒房殿,是皇後居住的地方,用花椒和泥塗抹牆壁,取其溫暖且芬芳的寓意 )和掖庭的開支,包括皇後的服飾、車馬以及從各個署支取的費用,還有為皇後製造品的花費,以及賞賜給皇後娘家和眾臣妾的財(師古註:外家,指皇後的家族,因為他們在宮外,所以這麼稱呼。劉向說:婦人以夫家為,以父母家為外。),都按照竟寧元年以前的舊例執行。

許皇後上書為自己辯解,認為:“時代不同,制度也應該有所變化,取長補短,只要不超出漢朝的制度範圍就行,細微之不一定非要相同。比如竟寧元年以前和黃龍元年以前,難道能完全一樣嗎!(晉灼註:竟寧,是漢元帝的年號;黃龍,是漢宣帝的年號。說這兩位皇帝在位時的奢侈和節儉況不同,怎麼能一樣呢!)我宮中的吏不明白這個道理(師古註:家吏,指皇後宮中的屬 ),現在一旦接了這樣的詔令,讓我連手做一些小事都不行。比如我想做個屏風放在某個地方,他們就會說:‘按照舊例沒有這樣的事。’有些東西要是得不到,他們就一定會拿詔書來約束我。(師古註:說如果我有什麼需求,吏不肯提供,就會說詔書不允許。繩,是約束的意思 )這實在是行不通,希陛下能明察!按照舊例,用一頭牛祭祀我的祖父母,戴侯、敬侯都能蒙恩用太牢祭祀(一頭牲畜稱為特,牛、羊、豬三牲齊全稱為一牢。平恩戴侯,是許廣漢;皇後的父親許嘉繼承了他的封爵,對皇後來說是祖父。樂敬侯,是許延壽,是皇後父親許嘉的生父。許嘉繼承大宗,許延壽對皇後來說是叔祖 ),現在應該按照舊例進行祭祀(說的是將恢復用一頭牛祭祀的做法 ),希陛下能可憐我!現在吏剛剛接到詔書,就直接告訴我以後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從私府取用品了(師古註:甫,是開始的意思 ;師古註:若,是像的意思,指像沒有接到詔書之前那樣。)。他們剛開始就用這些規定來約束我,恐怕不合理。希陛下能深了解!”

帝於是採納了谷永、劉向所說的災異是由後宮引起的觀點,以此來回應許皇後,並且說:“吏是按照法律行事,這哪裡算得上是過錯呢!矯枉過正,從古到今都是這樣。而且節省錢財、用一頭牛祭祀,這對皇後來說,是為了幫助您培養好的品德,增添榮耀。如果不消除災禍的源,災異就會接連不斷地發生,到那時祖宗都不到祭祀,還談什麼戴侯呢!《傳》不是說過‘因為節儉而犯錯的人很’嗎(師古註:這是《論語》中記載的孔子的話。鮮,是的意思。說的是能夠奉行節儉卻還犯錯誤的況,是很見的。),你仔細想想,皇後是想繼續保持奢侈呢?那我也應當效法孝武皇帝,這樣的話,甘泉宮、建章宮就又可以大興土木了。孝文皇帝,是我的榜樣。皇太後的做法,就是皇後應該遵循的法。假如太後當年沒有盡到職責,而現在你到我的親近和厚待,又怎麼能超越太後的制度呢!(師古註:說假如太後當年沒有按照常理行事,而現在皇後到我的親近和厚待,怎麼能超越太後的制度呢!兒媳不能超越婆婆的規制)皇後你應該時刻牢記道德規範,把謙遜節儉放在首位,為其他妃嬪做出表率,讓們有所遵循!”

給事中、平陵(今陝西咸西北 )人平當上奏說:“太上皇,是漢朝的始祖,廢除他的寢廟園,這是不對的。”(這件事見上卷漢元帝竟寧元年 )漢帝也因為自己沒有繼嗣,就採納了平當的建議。秋季,九月,恢復了太上皇的寢廟園。

帝下詔說:“如今死刑的條款有一千多條,律令繁多,有一百多萬字;那些在正常法律條文之外的特殊請求、比附類推的案例,日益增多。(師古註:奇請,指在正常法律條文之外,主管員另外提出的請求來定罪;他比,指引用其他類似的案例來比附,逐漸增加律條。)即使是悉法律的人,也弄不清楚其中的頭緒,想要讓普通百姓明白,不是太難了嗎!用這樣繁雜的法律來約束百姓,讓無辜的人遭不幸,難道不可悲嗎!大家商議一下,減死刑的條款,廢除和簡一些律令,讓法律變得清晰易懂,然後分條上奏!”當時,有關部門沒有深領會漢帝的旨意,只是抓住一些細枝末節的小事,列舉了幾件微不足道的事,來應付詔書而已

匈奴單于派遣右皋林王伊邪莫演等人前來進獻貢品,在正月朝拜漢帝(《考異》記載:《匈奴傳》記載:“河平元年,單于派遣伊邪莫演在正月來朝見。”後面又說:“第二年,單于上書希來朝見。河平四年正月,單于就來朝見了。”據這些記載,伊邪莫演是在河平元年到達漢朝,在河平二年正月朝拜。而荀《紀》把這件事繫於河平元年正月之下,恐怕有誤。《漢紀》又把伊邪莫演寫作‘黃渾’,現在依從《漢書》的記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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