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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器時代:從零開始的工業革命_第325章 交通法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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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培訓專門的‘通執法吏’。”林凡決定,“從各城衙役中選拔,集中培訓,統一標準。給他們配備標準測量工,制定詳細的作規程。”

他回到座位,重新攤開那張紙:“衛鞅,我們來細化這些條款。不僅要寫清楚該怎麼做,還要寫清楚為什麼這麼做,違規了怎麼罰,罰多。”

兩人一直討論到傍晚。燭火亮起時,紙上已經麻麻寫滿了註釋。

“靠右行駛”後面加了說明:“右手為慣用手,便於控;馬車夫坐左側,視野更佳。初犯警告,再犯罰二十文,三犯罰五十文並暫扣車輛。”

“不得超載”明確了標準:“馬車載貨不得超過車軸承重標記,蒸汽汽車以車輛銘牌為準。違者按超重比例罰款,嚴重者可扣押貨。”

“駕駛資格”列出了考核容:“識基本通標誌,懂車輛基本作,通過實際駕駛測試。執照每三年需重新考核。”

每一個條款都力求明確、可作、有彈。用林凡的話說:“法要嚴,但執法要有溫度。目的是維護秩序,不是為難百姓。”

討論告一段落,衛鞅着發酸的眼睛:“主公,下這就組織人手,將通法規編正式法典。但報紙和宣傳之事……”

“我來安排。”林凡道,“教育部、政部協同。先辦一份試點報紙,名字就……《華夏新報》吧。第一期就重點宣傳通法規。”

他走到窗邊,看着外面漸暗的天:“衛鞅,你知道嗎?制定法律容易,難的是讓法律為百姓生活的一部分。我們不只要他們‘守法’,更要他們‘懂法’‘信法’,最終‘用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衛鞅深深一揖:“主公遠見,下佩服。昔日商鞅變法,立木為信。今日主公辦報普法,亦是立信於民。”

“但願如此。”林凡輕聲道,“走吧,天黑了,該回家了。”

調

便

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