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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之飛馳人生_第243章 加盟邁凱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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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就是這個。” 我走進埃斯托?西諾雷利位於納哥的辦公室時,他將一份合約遞到我面前。

過去幾天,他一直在與邁凱倫協商,過程中幾件事逐漸清晰:首先,邁克爾?科羅特向邁凱倫董事會推薦我時,稱我與詹姆斯?克斯頓天賦相當,卻無需支付 “世界冠軍級” 的薪水,因此,我無法索要過高報酬。

其次,對邁凱倫而言的 “合理報價”,在 F1 其他車手眼中,早已是天文數字。

回想法拉利當初給我 “恩里克替補車手” 的薪資,我早該料到如今的待遇,這份合約涉及的金額實在令人心

即便經歷 “間諜門”、2009 賽季表現慘淡,且我資歷與聲尚淺,邁凱倫開出的條件仍超乎想象:基礎薪資為四年 2000 萬元,即 2010 至 2013 年,每年 500 萬元。

若放在 F1 語境下(無論怎麼說,這聽起來都像在炫耀),這個數字不算離譜,但請注意,這只是基礎薪資。

即便我表現得和尤里?卡薩萊寧一樣糟糕,甚至更差,年薪仍接近我在法拉利的五倍;而法拉利的薪資,本就比我今年年初在安德雷和標緻車隊的收總和高出一個量級。

我的職業生涯已實現質的飛躍,而這還只是起點。

斯托還為我爭取到了其他福利:邁凱倫或其引擎合作夥伴梅賽德斯 - 奔馳,將每年為我提供一輛專屬汽車(所有權歸我);合約期,我可使用車隊的私人飛機(所有權不歸我,但非比賽周末可自主決定飛行目的地)。

最後,合約中還包含與邁凱倫贊助商(沃達、阿聯酋航空、雨果博斯等)單獨簽訂代言及其他合作協議的條款,細節將另行協商。

顯然,埃斯托為我爭取到了極其優厚的條件:私人飛機、兩大頂級品牌的豪華超跑使用權,更別提代言、廣告等潛在合作可能將 500 萬年薪推向更驚人的數字。

通讀合約時,兩個念頭瞬間閃過:一是我無疑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二是詹姆斯?克斯頓到底開出了怎樣的條件,才讓邁凱倫覺得我的合約是 “經濟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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