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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三姓家奴與大耳賊共謀天下_第287章 制度的深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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薊城的冬天來得早,十月底就下了第一場雪。呂布裹着狐皮大氅,坐在燕王府的書房裡,面前攤着一堆竹簡——都是關於“功勛制”的詳細章程。

這東西是曹豹派人送來的,厚厚三大卷。賈詡已經幫他看了一遍,現在正在逐條解釋。

“王爺請看,”賈詡指着竹簡,“功勛制分二十等爵,從最低的‘公士’到最高的‘徹侯’。每等爵位對應相應的田宅、俸祿、特權。比如‘公士’可授田五十畝,宅一;‘上造’授田百畝,宅兩;以此類推,到‘徹侯’可授田萬畝,宅十,還有儀仗、車駕等特權。”

呂布聽着,點點頭:“這個好。將士們打仗賣命,圖的就是這個。”

“但不止如此。”賈詡翻到下一卷,“功勛制不只是封賞,更是選的依據。朝廷規定,六百石以上員,必須擁有‘大夫’以上爵位;兩千石以上,必須‘卿’以上爵位。換句話說,沒有軍功或政績,爵位不夠,就當不了大。”

“那文呢?”呂布問,“文不打仗,怎麼掙爵位?”

“所以有‘政績爵’。”賈詡解釋,“文治理地方,戶口增加、賦稅增長、治安良好,都可按標準換算功勛,積累到一定數量就能晉陞爵位。比如一個縣令,三年讓本縣戶口增加一,賦稅增長兩,無重大案件,就可以晉陞一級爵位。”

呂布琢磨了一會兒:“這法子公平。能打仗的靠軍功,能治民的靠政績。比那些靠祖上蔭庇的強多了。”

“正是此意。”賈詡點頭,“不過王爺,這章程里還有一條——‘爵位可世襲,但每代降一等’。也就是說,父親是徹侯,兒子只能繼承‘關侯’,孫子再降一等。除非子孫立新功,否則五代之後,爵位就沒了。”

“這個好!”呂布拍案,“省得養出一堆廢子弟。”

“但這一條,恐怕會引來世家大族反對。”賈詡提醒,“很多世家就是靠祖上爵位維持地位的。”

“反對就反對。”呂布不以為然,“這天下是咱們打下來的,規矩自然咱們定。他們要是真有本事,自己爭爵位去;要是沒本事,就別佔著茅坑不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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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

穿穿

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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