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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崇禎_第188章 受降儀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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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定分,廢偽存真:

“……建州衛夷酋努爾哈赤、皇太極、多爾袞等,世皇恩,不思圖報,反竊據疆土,僭稱國號,實乃臣賊子,罪不容誅!着即廢除‘大清’偽號,其地恢復‘大明建州衛’舊稱,並升格為遼東省,設巡、布政使司,直接管轄,永為王土!”

寓意:從法理上徹底否定後金政權的合法,將其打回原形,重申大明對遼東的絕對主權。設立行省,意味着將採取與地相同的流治理模式,加強控制。

置降虜,徙民實邊(最核心、最戰略眼的決策):

“……新覺羅宗室、八旗貴族及所有在冊旗丁,着即全部遷離遼東故地。其安置之所,定為蝦夷地(庫頁島及北海道)!於該地設立大明‘清東省’(取“清掃東方”之意)!准其保有旗籍,自行管理民政,並可編練一定員額之‘護鄉軍’,朝廷酌撥付火銃、火炮,以資邊……”

深遠用意:

患:將新覺羅核心勢力連拔起,遷離其經營數代的遼東老巢,徹底消除其死灰復燃的地理和社會基礎。

利用:八旗餘眾仍有一定戰鬥力,與其在地監管消耗,不如將其驅至遙遠的蝦夷地,讓其與當地的阿伊努人、可能南下的俄羅斯哥薩克、乃至日本松前藩勢力互相爭鬥,為大明帝國東北方向的 “緩衝帶”和“開拓先鋒”。

授予有限武裝:允許其擁有武裝並配置較先進武,是險棋也是妙棋。既能激發其開拓的積極(為生存而戰),又能使其依賴朝廷的武供應,形制約。若其生異心,遠離中原且四面環海,朝廷可輕易扼殺。

彰顯仁德:此舉看似寬大,實為高明的“驅虎吞狼”之策,既避免了大規模屠殺的惡名,又實現了戰略目的。

追緬忠烈,人心:

“……追贈故經略熊廷弼、孫承宗、袁應泰等為太子太傅,敕建忠烈祠於北京、遼。於薩爾滸、渾河、廣寧等舊戰場,立碑紀念,鐫刻陣亡將士姓名,永祭祀。遼東百姓,免賦稅三年,由朝廷撥付錢糧,招募流民,重修城垣,興修水利,恢復生產……”

輿殿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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