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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鹹魚升職記_第569章 鹹魚也要管社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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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着小區公告欄上那張嶄新的告示,覺自己的又在悄悄往上爬。白紙黑字,措辭嚴厲:“即日起,本小區止在公共區域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活,包括但不限於地攤、培訓、推銷等。違者罰款五百元,屢教不改者將上報有關部門理。”落款是“業主委員會”,還蓋了個鮮紅的大章。

“老爺子,您說這...”張阿姨拎着菜籃子站在我旁邊,愁眉苦臉,“這不是要斷人活路嗎?”

我眯着眼睛把告示又看了一遍。語氣邦邦,措辭冷冰冰,一看就是那幾個退休老幹部的手筆——他們最看不慣小區里“糟糟”的樣子。可他們忘了,那個在小區門口賣蛋的老王頭,靠這點收供孫子上學;那個在花園裡教孩子畫畫的李老師,退休金不夠看病錢,掙點外快補家用;還有那幾個周末來擺攤的年輕人,都是附近創業的大學生...

“走,回家。”我轉往回走。

“不管了?”張阿姨跟上我,“老王頭剛才還找我,說要是真不讓擺攤,他孫子下學期的學費就沒着落了...”

“管,當然要管。”我說,“但不能來。得講究方法。”

到家我就給兒子打電話:“小明,我記得你們公司有法律顧問是吧?幫我諮詢個事...”

下午,法律意見回來了:業主委員會確實有權管理小區公共區域,但“一刀切”止所有商業活可能涉嫌侵犯業主權利,特別是如果這些活不影響他人、不破壞環境的話。建議先協商,協商不可以開業主大會重新討論。

有了這個底,我開始行。第一步,先清楚況。

晚上散步時,我特意去了趟小區門口。老王頭的蛋攤還擺着,但生意冷清得很——好幾個老顧客路過,看看公告欄,又看看老王頭,搖搖頭走了。老王頭坐在小馬紮上,背影佝僂得像棵老樹。

“老王,還沒收攤呢?”我走過去。

老王頭抬頭看見我,勉強出個笑:“陸老啊...再等等,也許還有人買。”

......便...

...

殿

...

...便

...

...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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