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開局救活馬皇後_第94章 公堂博弈(1)
三日之期,轉瞬即至。這三天,對凌雲三人而言,漫長如三秋。陋室之中,燈火常明。李文軒埋首於借來的律法典籍和縣誌醫案之中,時而蹙眉凝思,時而筆疾書,案頭堆積的稿紙越來越厚;韓老倌早出晚歸,影穿梭於縣衙後巷、茶肆酒館,用他特有的方式打探、聯絡、鋪路;凌雲則一遍遍梳理病案,將每一個治癒病例的時間、癥狀、用藥、結果都反覆核對,力求清晰無誤。空氣里瀰漫著張與孤注一擲的氣息。
第四日清晨,天灰濛,秋雨來。果然,兩名衙役準時出現在陋室門前,面無表地傳達了傳喚令。該來的,終究來了。
縣衙並不遙遠,穿過幾條漉漉的青石街道,那象徵著權力與律法的朱漆大門便赫然矗立在眼前。氣氛肅穆,門口的石獅齜牙怒目,令人心生敬畏。凌雲整理了一下雖舊卻漿洗得乾淨的青布長衫,深吸一口氣,在李、韓二人堅定的目陪同下,邁步而。
他們被引至一偏堂,而非正式升堂問案的大堂。這通常意味着事尚未到最嚴重的地步,屬於初步核查問話的質。堂陳設簡單,上首設一公案,後端坐着一位着藏青長袍、面容清癯、約莫五十上下、目銳利的師爺,想必是縣衙掌管刑名文書、於律法的刑名師爺。堂下兩側站着幾名衙役,面無表。舉報方並未直接面,顯然,這仍是幕後黑手驅下的試探攻擊。
問話開始。那師爺並無太多寒暄,照本宣科,聲音平板卻帶着不容置疑的權威,宣讀了事先擬好的指控要點:
“民人凌雲,於榆林坊設攤,無方頒行之‘醫憑’而擅自行醫,此犯《醫政管理條例》第X款,屬‘非法行醫’。”
“其二,聞其診治,多用聽筒探聽臟腑之音、針線合皮之傷等詭異之法,迥異常法,民間多有‘妖眾’之疑,易生恐慌,擾民心。”
“以上二事,已有良民舉告。爾有何辯解?”
冰冷的指控,如同兩道枷鎖,當頭罩下。空氣瞬間凝滯。
面對師爺居高臨下的質問,凌雲並未急於開口辯解。他微微側,看向旁的李文軒。這是早已商定的策略。
只見李文軒上前一步,對着師爺躬一揖,神從容不迫,朗聲道:“學生李文軒,乃凌郎中之友,略通文墨,願代為陳。”
得到師爺默許後,他而出,開始了他的辯護。他的聲音清晰沉穩,引經據典,據理力爭,每一句都力求落在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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