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太祖實錄_第84章 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八十(2)
太祖對群臣說:“昔唐太宗言,君主若自以為賢明,臣下不匡正,求不危敗,豈可得?此言甚善。朕觀商湯因從諫如流而興,商紂因文過飾非、拒諫飾非而亡。興亡之道,即在從諫與拒諫之間。大抵自認賢明者必剛愎自用,剛愎自用則上不畏天命,下不恤人言,不亡何待?從諫者則樂於行善,樂善則正人日益親近,佞日益疏遠,號令政事必臻於善,故未有不興者。太宗乃英傑之主,明乎此理,納諫如流,事無巨細皆採納,故能貞觀之治。朕深於卿等,勿懷顧忌而不盡言。”
丁巳(三月十五):燕山衛指揮朱杲奏報:近率兵于山後、宜興、錦川等搜獲元朝潰散軍民九百餘戶。建議將壯者編各衛所充軍,令其屯田戍守;老弱者安置於北平為民。太祖准奏。
廣東廉州羅已終作,被衛兵討平。
戊午(三月十六):任命賴正孫為和衛指揮僉事。此前賴正孫聚集陳友定舊部將士八千人,太祖下詔以此部補充和衛軍伍。至此任命賴正孫為指揮僉事統領該部,並賜其改名為“鎮”。
己未(三月十七):禮部奏請將年舉人趙惟一等三十四名送國子監讀書,太祖命賜予服帷帳。
金吾後衛等發生火災,延燒太平門軍士房舍。
燕王相府奏報:先前曾奉詔,因土木工程勞民,除修城池外,其餘王府、署工程暫停。現社稷壇、山川壇的殿(祭祀建築)未蓋頂,王城門未砌磚,恐為風雨損壞。請求用保定等府被赦免而罰作勞役者完工。太祖認為社稷壇、山川壇殿乃莊嚴潔凈之地,宜用工匠建造,命罰役者僅負責砌築城門。
壬戌(三月二十):開始用磚砌築臨濠()皇城。詔令於臨濠為金吾左、右衛,羽林左、右衛,虎賁左衛,驍騎左、右衛,燕山護衛,神策衛,雄武衛,興武衛,威武衛,廣武衛,英武衛,武德衛,鷹揚衛,龍驤衛,鐘山衛,興化衛,定遠衛,懷遠衛共二十一衛建造營房三萬九千八百五十間。
癸亥(三月二十一):賞賜山西、北平、陝西守邊軍士作戰。
甲子(三月二十二):按等級賞賜商暠所招降的將校、軍士錢鈔布帛。
乙丑(三月二十三):任命儒士趙倜、錢宰、貝瓊、鄭濤、馬盛、金珉、謝徽為國子監助教。
丙寅(三月二十四):設置四川行省織染局、寶泉局(鑄錢)、雜造局(製造),各設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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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朔守仍春遇鄭命遂祖太”。守職離暫可不臣,常無沒出虜胡,衝要塞邊乃州朔“:稱奏上,州朔守駐春遇鄭時。守同春遇鄭侯榮令並,池城縣代築修責負臻王使揮指都衛原太命:)六十二月三(辰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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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之卷錄實帝皇高孝大天統功德俊運啟明欽武文神聖祖太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