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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少爺到皇帝_第58 迥然不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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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行放下鎮紙,“本王的意思是,治理大員,不同於中原寇平,也不同於整頓舊明疆域。

此地新附,人心未穩,族群雜,故需剛並濟,懷為主,迂迴徐圖,切忌切,更忌一味高

對於土人,需區分對待。

各部首領、頭人,凡曾助紅、殘害漢民或冥頑不靈、煽對抗者,查明實據後,該抓的抓,該殺的殺,務必立威,以儆效尤,剷除抵抗核心。

然殺戮止於首惡,不可濫及部眾。

對於廣大土人平民及一般漢民,當以利導之,大員地廣人稀,饒,可宣布輕徭薄賦,鼓勵墾荒,發放農糧種,提供醫藥。

同時,設立榷場,規定某些資——如鹽、鐵、上好布匹、藥品乃至部分糧食——只限大夏民籍者憑戶籍購買或換取。

何為大夏民籍?便是願意歸化、遵守法令、登記冊之民,不論漢土。

以此使土人部落為獲得更好生活資,主靠攏,接管理,逐漸漢化。

此外,可效仿漢代以夷制夷之古智,徵辟選用一批通曉漢語、悉本地勢、且願效忠的土人中有威者,或與土人關係切之漢人通事,授予其基層小吏職位,專司傳達政令、調解糾紛、徵收些許土產。

給予其一定實惠與面,使其府與土民之間的橋樑,亦可分化土人部。

最後,移民實邊,此乃本,可從閩粵人多地、生計困頓之,招募貧民、流民,由府組織,提供船隻、口糧、安家費用,遷往大員,授以荒地,貸給牛種,三年免稅。

退

沿

便

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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