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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明:老朱拿我當刀使_第407章 那就一起玩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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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熙九年,九月。

江南的秋天,本應是蟹稻黃、谷滿倉的饒時節。然而,這一年,太湖水網織的平原上,瀰漫的卻不僅僅是稻禾的清香,更有一濃烈的、混雜着硝煙、恐慌與新秩序躁的複雜氣息。

新明控制的蘇松嘉湖地區,如同一塊被強行嵌舊明軀的異質,正經歷着一場疾風暴雨般的變革。石猛坐鎮蘇州,以軍隊為後盾,新明派出的文與技團隊為核心,開始大刀闊斧地推行新政。

第一步,便是徹底清算舊有系。朱明朝廷委任的知府、知縣、胥吏,除數主投誠且經審查無大惡者留用觀察外,其餘一律罷黜、羈押,其罪證(貪腐、欺百姓等)被公之於眾。空出的職位,部分由隨軍文擔任,部分則大膽啟用了江南本地一些素有清名、或有一技之長(如通水利、算、刑名)而不得志的士子、吏員,甚至包括數願意合作的商人代表。這套“摻沙子”的人事安排,迅速填補了權力真空,並開始植新明的治理理念。

第二步,是經濟上的“休克療法”。新明宣布,以“新明銀元”和“舟山通寶”(銅幣)為法定貨幣,限期兌換並廢止朱明寶鈔及劣質銅錢。同時,頒布《江南振興令》,核心便是之前在上海實行的“十一稅”(農業),以及對工商業實行更加優惠的累進稅率,並明文廢除一切徭役、雜捐。為穩定市場,新明從舟山急調運了大批糧食、布匹、食鹽等生活必需品平價出售,並組織工匠恢復因戰和苛政而停頓的織、棉紡、陶瓷等工坊。

第三步,也是最爭議的一步——土地清查與“限田令”。新明宣布,對所有土地進行重新清丈登記,承認現有耕種者的土地使用權,但規定每人(按丁口)擁有田畝上限,超出部分將由府贖買(以銀元或債券形式),並優先分配給無地或地的佃戶、流民。此法令一出,立刻在江南士紳階層中引發了軒然大波。那些占田千頃的大地主們(許多已逃往應天或別)自然視之為“刮骨吸髓”,但眾多中小地主和自耕農,在經歷了朱明朝廷的橫徵暴斂後,反而覺得這“限田令”雖利益,但至明碼標價,且保留了基本田產,遠比被無休止的“捐輸”盤剝至破產要好。更重要的是,無數佃戶和貧民看到了獲得土地的希,對新明的支持度急劇上升。

新明的治理,高效、務實,甚至帶着幾分不講面的冷酷,如同一台而強大的機,強行扭轉着江南這架陳舊而破損的社會馬車。混在短期加劇——逃亡地主的抗議、舊胥吏的暗中破壞、對新貨幣的疑慮……但更大的趨勢是,秩序在快速重建,生產在緩慢恢復,民心在利益驅和武力保障下,開始艱難地向新明傾斜。

然而,新明的擴張並非沒有代價。控制區域的急劇擴大,意味着兵力、行政資源和補給線的極度拉。石猛手中的兩個陸戰旅,分散在數府之地,已顯捉襟見肘。海上補給線雖然通暢,但要將資深轉運至陸各,也非易事。

這一弱點,自然被某些尚存理智的大明員看在眼裡。浙直總督,一位久經沙場的老將,在朝廷一片催促“進剿”的噪聲中,保持了難得的冷靜。他並未貿然集結大軍正面攻擊新明重兵布防的蘇松核心區,而是採取了“結寨,打呆仗”的策略,在浙江北部(如杭州、湖州)及南直隸西部(如鎮江、常州)層層設防,深高壘,同時派出大量小銳,冒充潰兵或土匪,不斷襲擾新明控制區邊緣的糧道、哨所和新設立的府,意圖疲敵、耗敵,延緩新明的消化吸收,並等待朝廷(或者說,等待變數)。

一時間,新明控制區的外圍,小規模衝突不斷,形勢呈現出一種詭異的僵持:新明牢牢控制着蘇松核心區,並穩步向消化;而大明則在其外圍構築起一道雖然被但尚算穩固的防線,並不斷進行擾。

……

應天府。

滿

滿

退

滿

退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