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山寨的崛起_第210章 分封明權責(2)
“城西的公告欄不夠大。”曹林突然說,“讓人再拓三丈,用最亮的漆寫字,晚上掛燈籠照着,讓晚歸的百姓也能看清楚。”
諸葛紅月眼睛亮了,忙應道:“臣這就去辦!還有,臣打算在各州府設‘問錢’,百姓覺得哪筆賬不對,隨時能遞條子,臣親自批答。”頓了頓,指尖輕輕敲着賬冊,“權力是百姓給的,就得晾在太底下,曬得乾乾淨淨,才不容易長霉。”
正說著,趙虎帶着幾個軍校過來,手裡捧着新擬的《軍訓練則》。“陛下,臣把中央軍分了三營,步兵營練巷戰,騎兵營練奔襲,還有個輜重營,專門練怎麼運糧草、修工事。”他指着其中一條,“調兵令須經兵部、史台、陛下三方簽字,一方印,營門都不開。臣還加了條,士兵家裡有難,可直接遞文給戶部,不用經將領手——免得有人拿軍餉卡士兵。”
諸葛紅月湊過去看,突然笑了:“這條好!前陣子有個士兵的娘病了,不敢跟你說,把軍餉攢起來託人帶回家,差點耽誤了練。現在直接遞到戶部,臣讓人走‘急件’,三天就能把葯送到家。”
曹林着兩人湊在一起議事的影,突然覺得紫宸殿的樑柱都彷彿鬆快了些。他想起剛關中時,趙虎為了爭先鋒印,跟副將拔刀相向;諸葛紅月為了截下被貪墨的賑災糧,帶着鄉勇闖過節度使的衙門。那時的他們,眼裡只有“搶”和“護”,卻不懂“分”與“明”。
“還有刑部的卷宗。”曹林轉頭對候在殿外的刑部尚書道,“死罪案的卷宗,每季度抄一份在城牆上,讓百姓看看律法是怎麼判的,為什麼這麼判。”
刑部尚書躬應是,手裡的《刑律詳解》封面上,已經用硃筆添了句:“民可議法,不可逾法”。
傍晚時,城門口的公告欄前滿了人。一個老農指着戶部的賬本,對兒子說:“你看這‘修河堤耗銀五千兩’,上個月我去看過,那河堤確實加了三尺土,沒糊弄事。”穿長衫的秀才在抄錄軍訓練則,邊抄邊嘆:“以前只知將軍說打就打,現在才知練軍也有這麼多講究,難怪中央軍比以前能打了。”
趙虎路過時,聽見兩個挑夫在議論:“趙將軍掌訓練,兵部掌調兵,倒不怕有人擁兵自重了。”他腳步頓了頓,角卻悄悄揚了揚——玄黑令牌在腰間發燙,比當年單槍匹馬闖敵營時更讓他踏實。
諸葛紅月則在“問錢”前,給一個老婦人解釋:“您說的這筆‘驛站馬料錢’,是給送信的驛卒買糧草的,上個月北邊大雪,馬吃得多,所以多支了五十兩,這是驛卒的簽字畫押,您瞧……”
曹林站在城樓之上,着滿城燈火。玄黑的軍令牌在營中閃着,緋紅的賬冊在燈下泛着暖,還有各公告欄前晃的人影,像無數雙眼睛,守着這些分出去的權、明了的責。他突然明白,所謂分封,從不是把權力攥在手裡,而是把它掰一小塊一小塊,放在百姓看得見、得着的地方,讓每個人都知道——這權是用來護着日子的,不是用來人的。
夜風拂過城樓,帶着遠兵營的號角聲和賬房的算盤聲,混在一起,竟比任何禮樂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