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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山寨的崛起_第209章 法典頒天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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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降這天,各州府的衙門前都騰起一白汽——不是燒火的煙,是百姓們呵出的熱氣。府衙外的空地上,新立起的青石碑還帶着鑿子的冷意,碑面打磨得可鑒人,上面刻着的《雲朝法典》字字深刻,連“一隻,賠償三倍,杖二十”這樣的細條都寫得清清楚楚。

“念!再念一遍那條!”穿藍布短褂的張老漢往前,煙袋鍋子在手裡轉得飛快。他昨兒丟了只下蛋的母,正愁沒說理,今早聽說衙門前立了法典碑,揣着倆窩頭就跑來了。

識字的秀才被圍在中間,嗓子都念啞了,卻越念越神:“聽好嘍——《雲朝法典》卷五,戶律第三十六條:凡盜家禽、家畜者,按市價三倍賠償,另杖二十;若屢犯,加罰苦役三月……”

“好!”人群里發出好聲,張老漢的煙袋鍋子“啪”地磕在鞋幫上,眼裡的比碑上的字還亮,“這不就是說,的那小子,不得賠我,還得挨板子?”旁邊賣豆腐的王嬸接話:“不呢!你看碑上寫的‘民告,可直訴’,上次李庄的地被縣丞佔了,按這條,他能直接告到知府那兒去!”

石碑有兩人高,分了七卷,從“田宅”“婚姻”到“訴訟”“刑罰”,連“孩走失如何報”“商販缺斤兩怎麼罰”都寫得明明白白。刻碑的石匠特意把常用條款刻得字大些,像“欠債還錢,利不得超三分”“鄰里糾紛,由鄉老調解,不服再告”,連不識字的老太太都能讓兒孫指着筆畫認個大概。

青州府的法典碑前更熱鬧。剛立起來沒半天,就有個穿補丁裳的漢子蹲在碑下哭——他是個佃戶,去年被地主着多租子,差點賣了閨。現在看着碑上“租子不得超收,地主不得私加租”的條文,哭得直捶地:“要是早有這碑,俺閨也不用跟着俺……”

旁邊的老秀才趕拉他:“現在也不晚!你看這碑上寫着‘舊賬按新律改’,你去找衙役,讓他們按三租子重新算,多的能要回來!”漢子半信半疑,卻還是抹着淚往衙里走,剛到門口就被攔住——不是攔他,是衙役主迎上來:“是來按新律算租子的吧?剛接到文書,凡符合條件的,都能登記複核。”

最轟的是蘇州府。有個綢緞商仗着和知府沾親,常年剋扣織工工錢,織工們敢怒不敢言。法典碑立起來那天,十幾個織工拿着賬本圍着石碑,讓識字的念“僱工工錢,月清月結,拖欠一日罰一兩”,念完就舉着賬本往府衙去。那綢緞商聞訊趕來,想仗勢人,卻被圍觀百姓指着石碑罵:“碑上寫着呢!你敢抗法?”最後不僅補了工錢,還被罰了五十兩銀子,全分給了織工。

消息傳開,各州府的法典碑前更了。有帶孩子來認“不許打罵孩”那條的;有小兩口來核“嫁妝屬方私有”的;連乞丐都湊過來,聽人念“止驅趕乞丐,需設粥棚”,眼裡多了點活氣。

傍晚時分,府的石碑前還圍着人。張老漢找到賊的事傳開了——那小子是鄰村的二流子,被衙役按碑上的規矩,賠了三隻,還挨了二十板子,現在正蹲在祠堂反省呢。張老漢提着失而復得的,非要給石碑磕個頭,被攔着了,就出塊乾淨布,仔仔細細着碑上的字:“這碑比龍椅管用!龍椅高,咱夠不着;這碑就在跟前,字認得咱,咱也認得字,能護着咱過日子。”

賣豆腐的王嬸把剛做的熱豆腐分給念法典的秀才,嘆道:“以前總說‘王法大如天’,可天在哪?咱看不見。現在這碑立在這兒,黑是黑,白是白,誰也糊弄不了,這才是真的王法。”

漸濃,衙役提着燈籠來照碑,燈過字,在地上投下細碎的影子,像撒了一地的星星。有個學拿着木炭,在地上描碑上的字,他爹站在旁邊說:“好好描,將來識全了這些字,就知道啥該做,啥不該做,日子才能走得穩。”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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