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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盜之王_第1章 叫花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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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生,經歷說來何止一個離奇,簡直就是匪夷所思,年的一場奇遇,獲得了常人無可企及的能力,卻錯的為一個盜賊,這個稱不上職業的營生,卻令我在一個被人稱為影界江湖的領域中,被尊稱盜王,這還不是最離譜的,後來竟然還修了仙。

我的一本事,說來也是神奇,無論是眼力還是手段,都是神乎其神的,比如說吧,鬧市中有人牽着一頭老黃牛,憑眼力我就能看出這頭牛的有牛黃,而且就在它的主人牽着它走過我邊的時候,我便能神不知鬼不覺的,將它的牛黃取出,且老黃牛和他的主人都察覺不出來,等到老黃牛覺到疼的時候,我早已經消失於市井的人群之中。

這一切的作,是手法的準,眼力的卓絕,最重要的還是出手的速度,常言說,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就這一個快,就是超越了時間的存在,無論是竊,亦或者是與人對敵,都能在得手的時候,讓人無法察覺,很多年之前,在我剛剛學的時候,遇到一個歹人,想要對我謀財害命的時候,我便在他沒有察覺的時候,割開了他的頸脈,我還記得,上一秒他還一臉邪笑的用長刀指着我,下一秒脖頸的鮮就噴出去好幾米遠,他臉上的笑容戛然而止,一臉驚恐的按噴濺着鮮的脖子,一切已經為時已晚,最終整個人失去了生命的,到死他都沒看清,我是什麼時候出的手,甚至他更願意相信,不是我出的手,無論什麼,這個謎團也只能陪他一起腐朽。

我的世界,遠比普通人眼中的離奇,你要問我,我在什麼世界,我不能說,因為我的世界,有它自己的規矩,不在其的人,我不能如實相告,所以,我只能奉勸普通人,不要企圖窺探,也許知道的那一刻,便也到了生命的終點。

因為我的世界,是不能告訴外行人的,如果告訴了,那隻能去抹除痕迹,這也沒辦法,如果自己不做,那麼被做的就是自己了,既然要敘述我的經歷,我便把這個神秘的世界做影界吧,它並不是超這個世界以外的某個地方,而是由一群神秘人,有着各種異能的人組的世界,更像是江湖或者武林,總之,高手在民間,只是您看不到而已。

現在是哪一年,我都忘了,曾經也無比的風,不過那些現在看來都浮華掠影的可笑,無數次閉上眼,總能想起當年經歷過的那些狂風驟雨,可能有人會問,說得這麼邪乎,還不是做過小嗎?其實不然,為盜王,並非我所願,我想說的並不是巧取豪奪的盜,而是一門功夫到達化境的心路歷程,如果盜只是為了自己,那即便手法再高明,也是令人不恥的賊,如果將這通天的手段用到正道,也能利己利他,甚至救國救民,甚至可以奪天地氣運羽化飛升。

遙想當年,發大水,津港城外十里坡河堤面臨著決堤的風險,主持水務的員,不知道從哪裡找來一個年邁的老河工,經過一番勘察之後,老河工說道:這下面有一頭重達千斤的大海蛇正在撞堤壩,而且大海蛇的周圍還有七隻巨圍繞着護法,不出三日,必將決堤,屆時,漫天的大水定會淹沒整個津港城,老河工雖然看得出,卻也是無計可施,最後是我,五次下水,最終拼盡全力走了大海蛇的一須子,後又用這須子,將它重新引到了海里將它消滅,有須子的大海蛇,頭上也有隆起,已近化蛟。

還有一年,我去東北深山老林尋找天靈地寶,無意間看到了一隻大馬猴子,我跟蹤它到了滿是累累白骨的山,救出了大馬猴子還沒來得及吃下的一個小男孩,只是那次比較可惜,沒有殺死它,後來折返回去尋找,卻沒有找到它,本想這為民除害,怎料那個畜生的警惕太強了,從那以後,就再也沒有人見到過它,換句話說,見到的人,也早就了他的口中食,這也是我此生的一大憾。

我出生在清末,在那個風雨飄搖的世,年的我,自然也不能獨善其,換句話說,我也接到過一些取人命的活兒,出於什麼理由自不必多說,我不想把自己說的那麼偉大,什麼一切都是為國為民,從我這一的本領來說,我的手段和速度,能在人毫無察覺的況下,盜出最件兒,取人命更是簡單至極,在那個勝者為王的世,無論是改朝換代,亦或者是軍閥之間的博弈,有人做了面子,風無限,自然就有人做了裡子,幫人掃除障礙,暗殺是個技活,無論你找了綠林草莽的亡命徒,還是所謂的神槍手,最後都是個問題,哪怕不被人抓住,也會有跡可循留下患,可找到我就不一樣了,一切神不知鬼不覺,當然,費用也遠不是其他殺手可以比擬的,能出得起這個報酬的,獵殺的目標自然也都是舉足輕重的大人,或者是別人無法接的影界領域中的高手,當然,後者都是有着神技傍的,下手更難。

能在影界行走的大能,都會一些讓人匪夷所思,神乎其神的手段,我就親眼看到過,一個山中的樵夫,憑藉上一件蓑,從百米懸崖一躍而下,翔着飄下了高山,又通過氣流的掌握,半路飛了回來,所以說,影界人的手段,不能用常理度之,更何況能在影界里接下訂單的人,手段更是卓絕,普通的殺手,在影界當中接單,無疑就像是小學生接了一個襲拳王的活兒,無論你怎麼準備,也無濟於事,甚至都無法近,普通殺手,剛找到影界的高手,人家便用一些匪夷所思的障眼法憑空消失,剎那間,殺手人頭落地,旁邊則站着那個憑空出現的高手,臉上掛着鄙夷而輕蔑的笑容。

說來有些邪乎,我曾經在白山上盜過一個山中老鬼的三件東西,袍,求雨缽和一塊烈火毯,第一件東西顧名思義,穿上可以,求雨缽則將它拿在手中,只需要往裡面倒上清水,天上便會下雨,雨量的大小,跟倒水的多正比,烈火毯則需要埋在裝滿石灰的罈子之中,拿出來放在哪,哪裡便會燃燒起熊熊大火,更奇怪的是,越的東西越容易點燃。

當然了,這些還是我進影界江湖之後的事,在那之前,我也讀過幾年私塾,流落過市井,更是顛沛流離的三餐沒有着落,也當過幾天小賊,我自認為的都是不義之人的不義之財,可這東西見仁見智,也不能自詡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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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