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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_第四百四十三章 軍區和政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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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所問,其實陛下應該有了答案,微臣不敢班門弄斧。”

“你為什麼會有朕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念頭?”

“呃..微臣惶恐,那就班門弄斧了。”

“講。”

楊濟聞言喝杯茶潤,將自己的想法和盤托出。

首先,因為時代不一樣,所以,周國沒必要‘照抄’李唐的行政區劃和地方行政制度,文武分途可以提前實現。

一如他先前建議,將全國的總管府合併、裁撤,爭取降到二十個以下,然後這個一級地方行政區劃,分制都、布、按三司,分別管理治安、民政和監察職能。

總管府本的軍政職能,由十六衛大將軍府管轄的各地駐軍承擔,一旦出現大規模叛,軍府自然會集結府兵迎頭痛擊,如果還不行,中樞就調兵來平叛。

如此一來,總管府之“總管”就名不副實,所以總管府這個一級地方行政區劃要更名,至於更名為行台、道、路、省,其實都無所謂。

每個一級行政區劃的都指揮使司負責理較為嚴重的治安事件,譬如剿匪、鎮小規模民變等,還承擔地方轄境豪強大戶、強宗著姓的職能。

都指揮使司直轄的武裝力量是武裝警察。

武裝警察的人員,可以調轄境軍府的府兵組,這也可以算是府兵的“番上”,因為軍府和府兵是現有的,所以不存在擴編、大幅增加開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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