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之召喚梁山好漢_第1673章 貨幣政策(2)
那麼這些人都是什麼人家呢?沒錯,就是被和珅‘敲詐’改變了送禮方式,還要現金的大家族們。
要知道,金子、銀子、包括銅錢等這些貨幣,在東漢末年並不是通貨,沒人家裡會存放一堆錢財、銀子的。部分有錢人家裡倒是可能還存放一些金子、銀子,但數量肯定不會太多,更多都是糧食啊、布匹這些……
這裡要展開解釋一下,其實在東漢末年時候,東漢朝廷所收的賦稅,單單的錢財是很很的,基本上都是收上來一些糧食、布匹等,也做‘實稅’,並不是後世大眾心裡潛意識理解的‘貨幣稅’:
這個時期的主要流通貨幣是銅錢(五銖錢),白銀主要用於賞賜、貯藏或大宗易,尚未為稅收和財政收支的計量單位。財政收支也多以“錢”或“糧”為單位。
同樣的,在給大臣們發俸祿時候,也都是以實為俸祿發出的,所以經常會有至丞相,俸祿三千石;至尚書令,俸祿兩千石;賞賜的時候也會說賞賜某人布多匹等等類似的說法。
其實東漢末年,朝廷是非常窮的,錢包括糧食等東西都到了世家大族和各地割據勢力手裡了。
主要原因是末年的土地兼并太嚴重,大量的普通農民淪為流民,他們生存不下去了,只能依附世家大族的豪強莊園,給人家打長短工,也只能混口飯吃罷了,本沒有屬於自己的土地。這樣就會導致田租、口賦等常規稅收大幅減。
特別是黃巾之後,中央幾乎已經徹底喪失對地方的控制權利,地方割據勢力都截留賦稅,如董卓“盡徙人數百萬口於長安”以掠奪財富,還有一些諸侯都各自為政,本不上賦稅了,所以朝廷實際稅源幾乎枯竭。
眾所周知,東漢末年的朝廷常規稅收名存實亡:中央僅能控制司隸等數地區,各地偏遠的地方早就離中央控制了,稅收難以覆蓋戰爭消耗。
朝廷包括各地諸侯都一樣,主要收也就只有兩個方面:
一是非常依賴臨時掠奪:如董卓毀銅人、鑄小錢,曹設“屯田”補充軍糧,實為戰時經濟模式,非正常財政收。
二是地方割據“進貢”:部分軍閥名義上向漢獻帝進貢,但數額零星且不穩定。主要是給一個意思,當然也有不給的啊,比如益州牧劉焉,多年都不給朝廷上貢,自己擔任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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