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中興_第2485章 制舉盛世錦繡文(三)(1)
除了直接整頓生員士子們,教、學們也是極為重要的,他們是朝廷教育的主管員,是直接和生員士子們接的人,學風、士風首先就繫於教、學的。
學部左侍郎呂坤就上疏稱:“學校祖宗時所慎重,今天的教徒取充位,不獲實用,或聚之書院倡為講學,有類該禪名為主靜無異定,聖如孔子猶曰博學於文,賢如回,子猶曰博我以文。今天的教則以六經為糟粕,謂不立文字直可超悟,聖賢千言萬語皆從心上說來,中和位育之功,皆自心上做出。今謂心亦不用曰不思善、不思惡,但看本來面目,說六經注我,非我注六經,其實是以佛老之似孔孟之真。”
士人的崇尚空談,首先就是從這些德不配位的教、學們開始的,蔡國熙和呂坤認為造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教的地位卑陋,缺員現象日益嚴重,而朝廷為了使得教足數,就讓一些德不配位的人充任教,使得大明的士風由此敗壞。除此之外,學缺乏和素質低下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為此,學部上疏稱:“國家養士之本在學校,貞教端范在學臣。自我朝開國,教化日重,非賢才不輕授。且兩京用史,外省用按察司風憲為之。師嚴而後道尊,道尊則民知敬學。近年以來,員多不法,因而士習日敝,民偽日滋,以馳騖奔趨為良圖,以剽竊漁獵為捷徑,雖居常則德業無稱,從仕則功能鮮效,祖宗專造士之意,駸以淪失。”
現在對於大明的教育系來說,教和學已經是到了必須要整頓的地步了,教主要是選拔真才實學的人充當,同時要給予教權力,能夠有效的懲治這些生員,維護朝廷的法度,而對於學,則是選拔德行高超,明強幹的員充當。
學部在大明被認為是一個清水衙門,雖然有管理生員、教育的大權,但是到地方各級府等的掣肘,而地方的提學使司權力也極為有限,在這種況下,不管是各地的提學使司還是各級學等,都充斥着昏、庸,他們任德而不任怨,任逸而不任勞,若考察優劣猶關風勵,一委教,有預鑽德行、規避下等,此通弊也!
所以,必須首先要整頓教、學,朱載坖下旨命令吏部和學部商量整頓教和學的相關事宜,其實朱載坖很清楚這其中的弊端,教、學們之所以懶散怠惰,主要是因為升遷無,在仕途無的況下,他們自然就很難勤於公務了,轉而想的是怎麼利用自己手上的權力牟取私利了。
而署吏部事左侍郎趙志皋很快就向朱載坖上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整頓教、學,除了要在選任的時候就加以慎擇之外,更加重要的就是要明確升遷,對於能夠貫徹朝廷意志的教、學,予以嘉獎升遷,怠惰的予以嚴懲。
這點得到了朱載坖的認同,據吏部和學部的商量,制定了大明學政則例,其中嚴格規定了對於教、學的選拔任用和考核獎懲制度。
據吏部所制定的則例:“教、學尤宜慎擇其人,必得廉靜恬退之士、有嚴重剛方之者,而責之久任,寓風采於涵育,藉綱紀以作興。俟其卓有效,、按會舉而授以京堂,斯為轉移要法。學則宜仿永樂年間例,單用一榜以上,一切乞恩與近例不及改教者,俱罷不行。在歲貢,須選年力強壯、品格純雅者起送廷試選用。其龍鍾老邁者,即為題授冠帶,不必赴京希用,授職之後,不論舉貢,俱以進德修業造士為先,而明經課文次之。”
而對於教、學的考核,也做了詳細的規定:“三年一考,必擇士心咸服、士習丕變者,、按會舉再任;不稱職者,即罷黜。六年再考,必擇作人有效、德幾人、達才幾人歷歷有據者,、按會舉,舉首俱授部寺京職。若有教範平常、無可稱述者,舉人酌授閑散外任、貢士致仕,不許更混師表。其碩德名賢,庶幾如端如瑞兩臣者,、按會舉留任。俟其九年考滿,悉按舊制起補翰林院編修及給事中等。其直隸提學視外之提學,順天、應天各府教視外學一遵行。”
這個制度朱載坖認為還是很不錯的,主要就是解決了教、學的出、選任和獎懲問題,首先教、學必須選擇舉人及以上功名的人,同時實施廷試製度,就是由閣大學士主持,在翰林院進行考試,必須要達到一定的學水平,才能夠擔任學、教。以此保證這些教、學的質量和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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