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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中興_第1694章 官品釐清肅吏治(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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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朱載坖親自召集重臣們一道商討,主要的目的有兩個,第一點就是解決各級衙門,尤其是督衙門的屬、吏員問題,第二個就是止各級員私自聘用所謂幕賓、師爺等人,並且讓他們越俎代庖理政務,這是朱載坖所決不允許的。

對於第一個的問題,朱載坖首先就和重臣們商量起來了,增加員和吏員,這點也被重臣們所接了,現在各地的督衙門確實是沒有一定之規,往往都是隨心所的配置員、吏員,甚至直接讓他們所聘請的幕賓來代行朝廷命的職權,這點是不能容忍的。

之前由於時常要用兵,所以對於這些督們有些放任了,現在趁這個相對比較安寧的時候,朝廷對於督衙署的編製要予以重新擬定,將佐貳、幕府、屬吏等予以配齊,儘可能的減這些所謂幕賓的生存空間。

對於州縣正印的師爺,也要堅決予以絕,朱載坖認為,為朝廷命,代天子牧民是職份所系,如果連這個都做不到,怎麼配吃這份俸祿,穿這服的?雖然之前各級員聘請師爺、幕賓等確實是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朝廷配齊了各級員之後,這種事就不能夠容忍了。

所以朱載坖和重臣們商定,以三年為期,補齊各級衙門的編製,同時逐步從衙門中將這些所謂的師爺、幕賓全部予以清除,同時提升大明員的行政能力。

首先就是先確定各級衙門的執掌和編製,之前已經對於州縣的編製做了一定程度的調整,現在就是對於地方的監司進項調整了,朱載坖首先是和重臣們確定了地方應該有哪些監司。

大明原來的省一級設立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三司,其中布按二司是朝廷控制地方的主要監司,但是現在朱載坖在地方還有大理寺分司等衙門,負責理司法等事項。

朱載坖先命吏部將現在布政司的架構予以介紹,大明現在的一個布政使司,除了主左右布政使之外,還有左右參政數員,從三品;左右參議數員,從四品。 參政、參議分司諸道:督糧道一般一人,主要負責徵收田賦、督冊道則人員不限,設立況依據本布政司況而定、分守道人數亦不限,主要負責向各府、直隸州傳達、催辦布政司的公事。

經歷司:經歷一人,從六品;都事一人,從七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從八品;檢校一人,正九品。

理問所:理問一人,從六品;副理問一人,從七品;提控案牘一人。

司獄司:司獄一人,從九品。

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