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古代與一群女將軍征伐天下_第580章 誅暴安良,國法昭彰——論何玉鳳伏誅之必然與綱常秩序(1)
紫宸殿外議刑名:從欽犯伏誅看士大夫的家國擔當
暮春時節的京師,一場淅淅瀝瀝的春雨洗去了連日的浮塵。國子監街旁的槐蔭下,幾頂青呢小轎悄然停駐,轎簾掀起,走下的皆是着湖綾袍、腰系玉帶的世家子弟。他們是吏部尚書趙大人的公子趙承嗣、都察院左都史李大人的獨子李文浩,還有翰林院編修王啟年的次子王彥章等十數人。今日並非尋常的文會雅集,而是因三日前“玉面羅剎”何玉於菜市口伏誅之事,特來松鶴樓僻靜雅間議事。
“諸位可知,那日刑場圍觀者竟達數萬之眾?”率先開口的趙承嗣年方二十有三,已通過順天鄉試,眉宇間帶着幾分年得志的銳氣,“家父從刑部回來言及,此臨刑前猶自罵不絕口,稱“天道不公,佞當道”,真是死不悔改!”
坐在對面的李文浩輕輕轉着手中的象牙摺扇,扇面上“忠君國”四字乃是其外祖父——前朝太傅手書。他嘆了口氣道:“趙兄有所不知,昨日家母去慈雲寺進香,聽聞不市井婦人竟為這何玉落淚,說什麼“中豪傑,被落草”。依晚生之見,此風斷不可長!”
“文浩此言差矣!”王彥章放下手中的茶盞,這位以理學見長的年輕舉人推了推鼻樑上的玳瑁眼鏡,“婦人之仁不足為慮,可慮者是那些寒門士子。晚生在琉璃廠書肆見有人暗中傳抄《玉傳奇》,竟將一介欽犯寫替天行道的義士,這才是搖國本的禍!”
窗外雨聲漸,雅間的氣氛卻愈發凝重。這些生長於鐘鳴鼎食之家的子弟,自誦讀《論語》《孟子》,深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綱常大義。在他們眼中,何玉伏誅絕非簡單的刑事案件,而是關乎國法尊嚴、世道人心的重大議題。
綱常不容僭越:論“替天行道”的虛妄本質
“依晚生淺見,何玉之罪,首在僭越名分,以下犯上。”趙承嗣起走到牆邊懸挂的《大清律例》抄本前,手指點在“謀逆”條下,“律載“凡謀叛,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斬”。此聚眾數千,盤踞太行,劫掠州縣,殺害朝廷命十七員,早已是十惡不赦之罪!”
李文浩聞言蹙眉:“趙兄所言極是,只是......”他言又止,終究還是說道,“聞此本是正定府書香門第,其父曾為縣令,因被知府構陷而冤死獄中。一介孤,確有可憫之。”
“可憫?”趙承嗣猛地轉,眼中閃過厲,“文浩忘了《春秋》大義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即便其父確有冤,當如何?當赴都察院擊鼓鳴冤,當向刑部遞上狀,當求聖上聖裁!而非糾集亡命之徒,佔山為王,劫掠銀,屠戮兵!”
他走到堂中,聲音愈發激昂:“我朝自太祖皇帝定鼎以來,立三法司以掌刑名,設都察院以司風紀,開登聞鼓以達民。順治爺曾諭“凡民冤抑,許赴通政司告理”,康熙爺更是親理秋審四十餘載!何玉若真有冤屈,為何不循正途申訴?反倒嘯聚山林,自稱“忠義堂”,這與正德年間的劉六劉七之何異?”
王彥章掌贊道:“趙兄此言切中要害!《荀子·臣道》有云:“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此所謂“道”,便是國法;所謂“義”,便是綱常。何玉之父即便蒙冤,也當恪守臣本分,而非以暴制暴。近聞此在太行山中自立“大王”,竟將俘獲的員剝皮筋,手段之酷烈,連張獻忠之流亦不過如是!此等悍匪,縱有天大委屈,亦難逃“賊寇”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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