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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迴響:那些震撼人心的話語_第167章 聞韶忘味:樂的極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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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

魯昭公二十五年的暮春,孔子在齊國高昭子的府邸聽到《韶》樂。樂工們演奏的玉磬聲從正廳傳來,清越如鶴鳴九皋,他駐足階下,手中的在齒間漸漸失了滋味。三個月後,子貢在臨淄的市集上買了新鮮的豚,孔子嘗了一口,忽然笑道:“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論語?述而》記載的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正是這段沉醉的凝練。“聞韶” 不是簡單的聽覺驗,而是 “樂與政通” 的深刻共鳴;“忘味” 不是味覺的失靈,而是神被更高境界吸引的自然結果。這種對藝的極致沉醉,藏着儒家 “禮樂合一” 的碼:真正的藝能超越質慾,在心靈深喚醒對 “善” 的嚮往,正如《禮記?樂記》“樂者,德之華也”,音樂是道德綻放的花朵。從孔子的齊國聽樂到當代的音樂廳,這種 “聞韶忘味” 的始終是人升華的階梯。

一、《韶》樂:越千年的文明迴響

《韶》樂作為虞舜時期的樂舞,在儒家典籍中被奉為 “盡善盡” 的典範。《說文解字》“韶,虞舜樂也”,從音,召聲,本義是 “繼也”(《白虎通?禮樂》),象徵舜繼承堯的德政。《尚書?益稷》記載 “《簫韶》九皇來儀”,演奏九遍後有凰來舞,可見其神聖。孔子所聞的《韶》樂,是齊國樂傳承的古樂,保留着 “擊石拊石,百率舞”(《尚書?益稷》)的原始風貌,既有樂合奏,又有舞蹈表演,是集詩、樂、舞於一的綜合藝

春秋時期的《韶》樂結構,蘊含的禮樂邏輯。《周禮?春?大司樂》記載 “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韶》樂位列第四,屬 “文舞”(執羽旄),與《武》樂(執干戚)的 “武舞” 相對。其演奏需 “八佾”(六十四人),對應天子禮制,齊國作為諸侯本不可用,卻因 “太公之封” 特許保留,這也是孔子能在齊國聽到《韶》樂的原因。《韶》樂的樂章分 “九”(九段),每段以不同樂主導:初段用塤篪合奏,仿天地初開;中段加編鐘,喻萬生長;末段玉磬收束,象徵王道大,這種結構暗合 “天人合一” 的宇宙觀。

《韶》樂的 “善” 與 “”,在孔子那裡有明確所指。《論語?八佾》“子謂《韶》:‘盡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矣,未盡善也’”,“” 指藝形式(旋律、舞蹈、樂)的完,“善” 指道德涵(堯舜禪讓的仁政)的崇高。《韶》樂歌頌 “揖讓而升,下而飲”(《論語?八佾》)的禪讓德,與《武》樂讚 “武王伐紂” 的征伐不同,這也是孔子偏《韶》樂的核心原因 —— 藝的極致應與道德的極致相統一,正如《周易?豫卦》“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音樂是道德的載

《韶》樂的傳承與演變,折出禮樂文化的興衰。據《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記載,吳公子季札在魯國觀《韶箾》(即《韶》樂),嘆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無不幬也,如地之無不載也。雖甚盛德,其蔑以加於此矣。” 可見春秋晚期《韶》樂仍存;秦始皇 “焚書坑儒” 後,《韶》樂失傳,僅留文獻記載;漢武帝時 “河間獻王好儒,與生等共采《周》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漢書?藝文志》),試圖復原卻已失其真。但《韶》樂所代表的 “樂與德通” 理念,通過《禮記?樂記》等典籍傳承下來,為中國藝神的核心。

二、聞韶忘味:的臣服與心靈的覺醒

“三月不知味” 的 “不知”,不是味覺失靈,而是注意力的轉移。《說文解字》“知,識也”,指知與認知,孔子的 “不知味” 是因《韶》樂佔據了全部心神,使味覺知退居次要。現代神經科學研究發現,人在專註於某一強烈驗時,大腦的 “默認模式網絡” 會被抑制,其他的信號理會減弱,這與孔子的驗一致 —— 當《韶》樂的衝擊足夠強烈,味覺的信號便被大腦選擇忽略。

“三月” 的時長,暗示藝影響的持久。《禮記?樂記》“樂也者,者也”,音樂對人的影響深心,而非短暫的刺激。孔子在三個月里,無論是日常飲食還是講學論道,《韶》樂的旋律始終縈繞心頭,這種 “餘音繞梁” 的效果,使味覺的滿足在藝的崇高面前相形見絀。《列子?湯問》記載 “韓娥東之齊,匱糧,過雍門,鬻歌假食。既去,而餘音繞梁欐,三日不絕”,雖為傳說,卻印證了音樂對人持久的影響力。

“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 的嘆,包含三層驚訝:對藝極致的驚訝(沒想到音樂能到這種程度)、對自我沉醉的驚訝(沒想到自己會如此投)、對樂德合一的驚訝(沒想到藝能與道德完融合)。這種驚訝不是被的震撼,而是主的覺醒 —— 孔子從《韶》樂中看到了 “仁” 的象化,正如《論語?淵》“克己復禮為仁”,《韶》樂的和諧有序正是 “仁” 的外在表現,味覺的暫時忘,是心靈向 “仁” 靠近的代價。

孔子對飲食的重視與 “忘味” 的對比,更顯《韶》樂的力量。《論語?鄉黨》詳細記載孔子的飲食規範:“食不厭,膾不厭細”“食饐而餲,魚餒而敗,不食”“不時,不食”,可見他對味覺有正常追求;但在《韶》樂面前,這種追求自願退讓,正如《孟子?告子上》“魚,我所也;熊掌,亦我所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藝神愉悅在特定時刻超越質慾,這種 “舍” 不是抑,而是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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