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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論對話_第204章 存在,可以不用,不能沒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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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論衡:太虛觀三老解

卷一 玄門叩問:存在之本

時維戊申,秋氣肅殺。太虛觀主青嵐子、訪客白石生、門人絳雪生會於松濤閣。忽有玄客叩門而,長揖曰:“晚生嘗聞“存在即影響”,然觀夫清末之局,北洋水師徒其名,終致甲午潰敗,此非存在虛妄歟?又見今之豪商,或憑祖蔭而致通顯,或借虛名以眾聽,存在之實虛,果何判耶?”

青嵐子塵而笑,指庭中古柏曰:“客見此柏乎?其干參天,其地,使無深,豈能經千年風雨?《老子》雲“重為輕,靜為躁君”,存在之於萬,猶之於樹。清末水師之敗,非存在之過,乃存在虛實之辨未明耳。昔商鞅立木於咸,三丈之木,非有奇能,然“徙者予金”之令出,而秦民信之,此非木之存在,乃信賴之存在也。”

白石生援琴和之曰:“觀主之言,深得《道德經》奧理。夫存在之為,豈獨形哉?班超持漢節定西域,節旄雖敝,而三十六國莫敢不服,此何為者?漢家天威之存在,寄於一節也。若夫北洋水師,鐵甲雖,而彈藥虧虛,將士懈惰,譬如畫餅充,刻舟求劍,其存在猶虛無也。西哲黑格爾謂“存在即合理”,然合理者,非謂形之存,實謂規律之存耳。”

絳雪生進曰:“師長之論,令晚生豁然。昔者楚靈王好細腰,宮中多死,豈腰之存在為禍耶?實君上之好惡,使存在之價值異也。今之學者謂“存在決定意識”,與吾國道家“道法自然”之旨,殆相類也。試觀商君變法,徙木立信,非木之重,乃信之重;班超持節,非節之貴,乃漢之貴。存在之要,在於其載道之實,而非形質之華。”

客再拜曰:“請問諸公,存在之於個人,當若何構建?”青嵐子指案上銅鼎曰:“此周鼎也,歷三千年而不毀,非獨銅鐵之堅,實乃文化之魂存焉。個人之存在,猶鼎之有銘,之有魂。陶朱公三散千金,而商道傳世,此非財富之存,乃智慧之存也。今之世人,或飾虛名以欺世,猶以畫皮為冠,以膠漆為舟楫,其傾覆也必速。”

卷二 實虛之辨:存在之影響論

白石生擊節而歌:“南山有杞,北山有李,存在之義,在彼在此。”乃謂玄客曰:“客疑存在之虛實,試觀水之於舟:方其平流,則舟行若飛;及其涸,則膠舟難。存在之於影響,猶水之於舟,氣之於風。《孫子兵法》雲“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者,存在之實也;待敵者,影響之機也。清末之敗,在於“不可勝”之存在未立,而求勝敵,猶緣木求魚也。”

青嵐子展《史記》曰:“觀夫張良之於漢,非有百萬之眾,而運籌帷幄,此何為者?謀略之存在也。項羽力拔山兮,終刎烏江,豈勇力之不存哉?仁智之存在亡也。西人牛頓見蘋果墜地,而悟萬有引力,非蘋果之存在異於常,實思考之存在至也。存在之於影響,猶火之於,泉之於流,未有源竭而流長,火熄而炳者也。”

絳雪生舉茶盞曰:“師長之論,可譬諸此盞。使無陶土之質,則形不存;使無注茶之用,則功能不存。存在之實,在質與用;存在之虛,在名與飾。昔者王莽篡漢,托古改制,名為“新政”,實則政,其存在雖赫赫,而民心已去,猶朽木之裹朱漆,雖必隳。今之企業,或炫資本之巨,或誇規模之宏,而核心技闕如,猶紙糊之樓閣,風至必傾。”

客曰:“若然,則存在之實,當若何證之?”白石生指窗外曰:“客見那耕夫乎?負耒於野,汗流浹背,其存在之實,在於谷粟之生;使無耕稼之勞,雖冠華,猶虛也。古之賢者,務實去虛,故禹治水而手足胼胝,湯禱雨而剪髮斷爪,此非求名,實存民命也。西哲培謂“知識就是力量”,知識之存在,即力量之存在,與吾道“知行合一”之旨,若合符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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