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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論對話_第75章 財道正邪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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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游再問:“財當如何用之?”

陳翁豎三指:“一曰‘固本’,以十分之三,養父母、教子弟、備緩急。《禮記》云:‘父母在,不敢有其,不敢私其財。’汝父訓‘財須留三分,防寒、備婚喪’,此乃持家之本。”

“二曰‘維德’,”陳翁撥珠,“以十分之四,行義舉、修善業、助寒士。唐李義府‘雖貴為宰相,然聚財而不行義’,終遭貶謫;宋陳摶‘以財造書院,聚書萬卷’,後世子孫‘科第不絕’。吾見汝昨以百金購珍禽,何若以百金助十寒士赴考?”

第二節 興業濟世謀久長

“三曰‘濟世’,”陳翁指糧行匾額,“以十分之三,擴產業、利民生、固國本。漢桑弘羊‘置均輸平準,以齊天下之貨’,使‘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宋沈括‘市易法行,商賈流通,價自平’。汝父曾言:‘開一糧行,可活萬姓;造一坊,必害千家。’財用於民生,乃為‘活財’;財用於奢靡,乃為‘死財’。”

授竹簡一卷:“此《財用三約》:‘一約:凡用財,先計濟世,後及私娛;二約:凡宴客,費不過五十緡,逾則捐義倉;三約:凡購玩,值過百緡,需書明“非關濟世,聊寄雅懷”,並記於賬。’遵此三約,可保財不禍人。”

第四章 散財仁道自彰

第一節 財如江海貴導流

仲游頓悟:“財若壅塞,必禍水乎?”

陳翁擊節稱善:“然也!《管子》云:‘善者執其通施,以其司命。’財如江河,導流則潤田,壅塞則潰堤。唐劉晏‘以財疏通漕運,歲運江淮米百萬斛’,使‘關中無飢’;明沈萬三‘築南京城三之一,又請犒軍’,太祖怒其‘匹夫犒天子軍’,然其‘散財保民’之心可鑒。”

述親歷事:“宣和元年,汴京大水,吾盡出糧行三年之儲,‘以粟易工,修堤千人’,後朝廷賜‘仁商’匾額,四方糧商聞風來投,糧行遂汴京巨擘。此非‘財散則民聚,民聚則國固’耶?《周書》‘財匱而令,所以失其民也’,誠不我欺。”

第二節 以財為聖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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