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石遊記_第1161章 法家統治適配大秦帝國!(2)
而且大秦不僅如此,還在此基礎之上,為了適應工業化所帶來的一系列新問題,特意新增了許多律條。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確保法律的完善和適應,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減輕法們的工作量。
於是,大秦律便被進一步細分為民律和刑律兩大部分。這樣的分類使得法們在審理案件時,能夠更加有針對地依據相應的法律條款進行判決,從而提高司法效率。
不過,這也對法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法因為對秦律不夠悉,而錯誤地判定了一個並不存在的罪名,那麼他就要承擔誤判的責任。這種誤判不僅會影響到當事人的權益,還會損害法律的公正和權威。
離石就是在這樣的況下,深刻地意識到自己原來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法盲。他開始明白,法家所培養出來的法們,就如同專門用來對付員們的一把利刃。他們不僅需要通法律條文,還需要備敏銳的察力和嚴謹的邏輯思維,以便在複雜的案件中準確地判斷是非曲直,否則就要承擔誤判罪名,比如法判當事人有犯有殺人罪,事後證明法誤判,法便要承擔誤判的殺人罪,承擔責任、承擔後果。
離石凝視着手中那本厚厚的《大秦律彙編》,心中湧起無盡的慨。他不嘆法家的管理方式所需要付出的本實在是太高了。
僅僅是手中這本《大秦律彙編》,如果將其刻竹簡木牘,其重量恐怕需要五輛牛車才能勉強拉得。想象一下,在秦朝那個時代,要閱讀這樣一本書,其重量可能就有上萬斤之巨!而且,抄寫和書寫這樣一部巨着,更是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力。
正是由於法家這種高效的統治方式,在秦朝統一天下之前,還能夠勉強維持。然而,當秦朝統一六國之後,其廣闊的疆域使得法家的管理方式變得難以繼續維持下去。畢竟,法家的管理本實在是太高昂了。
離石此時才深刻地領悟到馬克思政治哲學的髓所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而上層建築又會反過來影響經濟基礎。
他以前從未認真思考過法家是否適用於任何朝代,但現在他開始明白,一個朝代的管理方式必須與當時的經濟基礎相適應,否則就難以長久維持下去。
就在這時,他突然意識到法家的管理方式似乎只適合工業化的經濟基礎,而儒家的管理方式則更適合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王朝。然而,這種轉變並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時間來慢慢適應。而儒家思想,恰好為了這個過渡時期的最佳催化劑。
離石這幾天一有空閑時間,就會自學秦律。在這個過程中,一個全新的設想在他腦海中逐漸形。他開始思考大秦帝國的發展方式,這種方式不僅不怕被他人學習,反而有很強的獨特和嚴。這是一套環環相扣的系統,每一個環節都相連,缺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無法預料的後果。
尤其是工業化的產業集群更是如此,即使外人想要學習,也並非易事。只要不犯下後世老那樣的戰略錯誤,將低端產業系轉移到遙遠的東亞,而忽視周邊南國家的建設,那麼這種產業系就能夠得以穩固發展。
。人野的上樹回變新重,家國的來起裕富剛圍周讓,家抄兵出時隨以可國帝秦大。施措對應取採速迅夠能就,異有稍們它要只,化業工了會學後日家國邊周使即,來一樣這,邊在放其將該應也,散擴要使即系業產端低,下景背的化業工在為因。的用適不是就本,說來家國化業工於對略策的”攻近遠“,見可此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