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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洪武元年_第153章 空印案的本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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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重八朱皇帝要的就是這個原始的收支記錄——只要是原始記錄,一進一出之間肯定就能對得上,哪怕路上出問題了,無論是下雨淋了、被火燒了還是船沉了,這些都是有據可查的。

比如說,寧縣撥出糧食五百石運往京師,到徐州剩下四百石,到剩下三百石,到京師的時候只剩下二百石,路上損耗過半,賬簿上就會清清楚楚的顯示:寧縣知楊峰撥出糧食五百石,押解糧食的跛五在路上造三百石損耗,太倉庫二百石。

是不是一眼就能看出真假?

既然是一眼假,自然就要把跛五抓起來審問,問問他中間是怎麼損耗三百石糧食的,到底是水淹了還是火燒了?又或者是被人給劫了?

如果能說出個一二三四,且中間的徐州和都能證明被水淹、被火燒,那跛五自然就能過關,可要是徐州和不能證明,老朱自然就會要跛五給出個待。

所以,空印案其實就是寧知縣楊峰、徐州知府、知府外加太倉的老爺四個人都拿個蓋了大印的空賬本,幾個人坐在一起商量着填數據。

你運了多糧食?五百石?你就說四百石,中間徐州和能做證你是正常損耗一百石,所以到本手裡只剩下三百石,恰好本這裡有點兒其他什麼東西,比如說鹽鐵之類的好玩意兒你帶回去,咱們兄弟互相幫襯着把賬平一平。

當然,或許有人會說往京師送賬本,一來一回耽誤的時間太久,太過於拖累,不如直接拿空印賬本來得容易。

那麼請記住,凡是用這個當理由的,要麼是真蠢,被人一忽悠就瘸,要麼就是純純的壞——唐朝時期的驛,從北平到廣東最慢一個月,最快二十四天,明朝就算是再不爭氣,也不至於要花費兩三年的時間來回吧?

除非是某些偏遠且通實在不便的地方,又或者是那些來回送賬本的都是屬王八的,一路上不會騎馬只會爬。

更關鍵的是,這些賬本裡面的數據,哪一個是能隨便填的?哪一個不是需要認真核對的?

既然拿了朝廷給的俸祿,卻連最基本的數據核對都做不好,那這個老爺到底是幹什麼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