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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脊樑_第571章 新政的考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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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古”與“伏羲”的“造訪”,如同在平靜的湖面投下了一顆石子,漣漪過後,湖面似乎恢復了平靜。陳太初依舊是那個勤於政事、夙夜不懈的秦王。但只有他自己知道,某些東西已經不同了。那場對話,如同給他的認知加上了一層冰冷的濾鏡,讓他更清醒,也更決絕。

江南水患的急報如同雪片般飛京城,送政事堂,也送到了他的案頭。他不再像以往那樣,先與宰執們反覆商議,權衡各方利益,再行定奪。這一次,他展現出了罕見的、近乎專斷的雷厲風行。

“不必再議!”在又一次關於是否立即調撥京畿軍南下救災的爭論中,陳太初罕見地直接打斷了持重老臣“恐搖京師本”、“勞師遠征耗費巨大”的諫言。他面依舊帶着病容的蒼白,但眼神銳利如刀,掃過在場諸公,“每拖延一日,便不知有多百姓葬魚腹,疫病滋生,流民四起,其害更甚於用兵!軍養兵千日,用在一時,此時不用,更待何時?難道要等江南糜爛,賊寇蜂起,再去鎮么?”

他直接以“提舉江南東西、兩浙路救災安事”的名義(此職實為臨時創設,賦予其統籌協調之權),下令:

一、即刻從京畿軍中調悉水、善於工事的銳兩萬人,由得力將領統率,配備必要舟船、械、醫藥,火速南下,直抵災最重區域,當地經略安使節制,但專事搶險、救人、防疫、維持秩序。

二、命戶部、工部即刻協調,從臨近未災或災輕州郡調撥糧食、藥材、草席、帳篷等應急資,由朝廷委派幹員押運、監督發放,嚴地方截留、挪用。

三、推行“以工代賑”為救災核心。除急施粥活命外,立即組織有勞力的災民,參與加固堤防、疏浚河道、修復道路橋樑、清理廢墟、掩埋人畜以防疫等工程。按工計酬,發放錢糧,使災民有力自活,避免單純賑濟養惰民,亦可將救災與災後重建、水利興修相結合。此條,他反覆強調,命各州縣務必“廣而告之,切實執行”。

四、也是最嚴厲的一條。陳太初以秦王兼領尚書令、平章軍國重事的份,會同史台、刑部,明發詔令(實則以皇帝趙桓名義用印下發):“此次江南救災,凡有吏、胥吏、差役,敢在賑糧、賑款、工酬中剋扣分毫,敢在登記、發放中索賄勒索,敢虛報災、冒領資,敢玩忽職守、延誤救災者——無論職大小,無論出門第,一經查實,立斬不赦!其上失察者,同罪連坐!朕(詔令中稱)與天下共見此誓,絕不姑息!”

這道殺氣騰騰的嚴令,隨着救災的諭旨一同發往江南各路、州、縣。朝堂為之震,不員暗自心驚,到了這位久病初愈的秦王殿下,在理此事上迥異於以往的強與果決,甚至帶着一不容置疑的酷烈。

陳太初知道,非常之時,當用非常之策。他沒有時間去和整個僚系統緩慢博弈,去“潛移默化”。洪水不等人,災民不等人。他必須以最快的速度,最堅決的態度,為前線救災掃清最大的人為障礙。哪怕因此被詬病為“專權”、“酷吏”,他也在所不惜。效率,此刻高於一切。至於“和平演變”所需的耐心與策略,那是洪水退去之後才需重新考慮的事

一道道命令從秦王府、從政事堂發出,通過急遞鋪,以最快速度傳向江南。與此同時,陳太初也用了“皇城司”的部分力量,以及一些更為秘的渠道,加強對救災錢糧資流向、地方吏行跡的監控。他要的,不僅是救災的效率,更是藉此機會,狠狠剎一剎江南場,尤其是那些歷來被視為“財稅重地、吏治痼疾”之區的歪風邪氣。

“希陸遊在那邊,能看到些真實的東西,也能……保住自己。”忙碌間隙,陳太初向南方沉的天空,心中默念。他知道,他派出的不僅是救災的軍隊和資,也是一場對舊有治理模式的強力衝擊。而年輕的陸遊,此刻正這場衝擊的最前沿。這是考驗,也是磨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