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帳以來:羅馬汗國記_第三百七十四章 先進的大商式社會撫養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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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正宗的羅馬老貴族,郭康要做的,當然是堅決和這種行為對抗,扞衛父權制度。
這對於羅馬來說,也是沒法避免的。
做個對比,就能看出來其中的原因。
在中原,社會制度的建立,是基於一些基本原則,或者說基本共識,然後組織起來的。這種類型的社會秩序源自周公的時代,被後世稱為“禮制”。
到漢朝,禮制的核心,被儒生們總結為“三綱”、“五倫”等概念。三綱,就是君臣、父子、夫妻三種關係;五倫,就是在此基礎上,增加兄弟和朋友。儒家認為,這是最基本的人際關係,雙方彼此之間,相互承擔責任,再以此為基礎,構造出複雜的社會關係網絡。
如果這種雙向責任不復存在,那穩定的人際關係也就不復存在了——就像歷代國君都儘力強調臣子責任,但大家其實還是非常看重君主責任一樣。如果君主真的履行不了職責,那無論怎麼說教,也肯定會被人拋棄的。
對於的條目,和責任的容,不同學說之間會有爭執,這是很正常的現象。比如,墨子就認為,孔子的那套禮制,過於抬高婦人。
在《非儒》篇里,墨子就指責儒家的迎親禮儀按儒家編訂的制度,娶妻要丈夫親迎接,穿着黑下擺的裳,像個僕役一樣為駕車;手裡拿着韁繩,把引繩遞給新婦,就好像敬奉父母一樣;婚禮儀式威嚴隆重,宛如承辦祭祀的大禮。這顯然是顛倒了上下關係,悖逆了對父母的禮節,違背了孝順的要求。
早期儒家把夫妻關係作為“六德”之首,按照後世發現的戰國簡牘,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實際上應該是“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不知道誰把順序換了,還刪了倆……
當然,這種理論一直到外的不斷質疑。墨子認為儒家在夫妻禮儀上嚴重過度,也不是憑空指責,後世儒家自己開始調整了。
但無論容怎麼改變,重要如何調整,這種秩序本是必須存在的。因為社會關係的維持,就是依靠相互之間的責任。責任不存在了,關係本就瓦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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