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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帳以來:羅馬汗國記_第三百七十四章 先進的大商式社會撫養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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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對比羅馬的況,郭康漸漸發現,這東西其實是員男的。

與國家的合法一樣,任何一個組織,都得面對如何說服別人出力的問題。人可以確定子嗣是否是自己的,但男人沒法直接確定。所以,穩定的配偶和可確認的子嗣,能夠說服男人為了“未來”而努力。

這種關係瓦解之後,就會面臨一個問題用自己的產出去供養婦人和子嗣,還不如都自己。人反正都是要死的,如果不是為了後代,那為什麼不隨心所,自己爽完拉倒呢?

在郭康那個時代,家庭的瓦解和鼓吹個人樂至上,放棄家庭責任,乃至放棄對於族群、國家、歷史的責任,也確實是同步出現的。

這種況,其實沒法用“好”、“壞”來評價。哲學家或許可以給它定,說它是“先進”還是“落後”,但從人類歷史的視角看,這種先進、落後的判斷,意義是很有限的。

在史前時代,中原的各個文明就開始拚死相搏了。而最後,之所以大家選擇了這種以父系小家庭為基礎的組織,跟它先進還是落後、是不是對男男更公正,也沒什麼關係——從文化上看,中原地區當時甚至是落後狀態,連禮和神靈都得天天抄人家的。它能勝出,單純就是因為它組織能力最強,最能打……

後世的朝廷都知道,有家業的年男人,是紀律最好、戰鬥力最強的。這些人組的軍隊,也是歷代政權打遍四方,兵鋒直抵地理極限的基礎。

所以,想拆解家庭,當然也可以。如果能和商人、斯達人那樣,把小家庭中的男分開,讓男全部進大軍營,也是個辦法。

那個時代,因為各種條件限制,這種制度都沒法維持太長時間。但如果後世真能做到,可以讓所有男人都集中起來進行軍事訓練,讓所有孩子在大軍營中得到統一的養照顧,那確實很不錯,有可能獲得更高的組織和員能力,比小家庭的良家子更能打。

但如果做不到這種況,就得面臨一個最尷尬的問題打不過別人怎麼辦?

哲學上的眾多困境都是來源於此

現實不止是辯經和規則的博弈,所以“先進”的一方經常要面對“我很先進,但就是打不贏”的況,甚至反過來會引起“你都打不贏,怎麼好意思說自己先進”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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