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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棍打散昏君魂,太祖我是你後人_第二十一章 歸山寨趙復定方略,理庶務煥章展經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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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冊,便是梁山的筋骨了。”聞煥章指點一頁,笑容欣,“且看,這三十鐵匠,十人能造兵刃——其中三人善打長刀,五人於短刃,二人專造箭簇;另二十人只修農,亦分善修犁耙、鋤鎬者。戰時,造兵刃者趕製箭簇兵戈,修農者加固寨柵、修整攻,各盡其能,豈不哉?”

趙復翻至兵冊,見除姓名外,更標高、膂力、擅長兵、戰法特點。憶及與聞煥章初定的五尺二寸(約1.61m)為兵之限,問道:“量不足者,編為輔兵,專司搬運糧秣、看守營盤、傳遞消息諸務。且輔兵亦可視其長分派,譬如腳靈便者傳訊,氣力沉雄者負糧。戰陣之上,輔兵之功未必遜於戰兵,皆為梁山出力,缺一不可。”

聞煥章見他如此顧念眾人,忽而莞爾:“寨主似覺每個兄弟皆有其用,這份心意,端的難得。”

趙復想起時遷那瘦小軀里蘊藏的能耐,笑道:“尺短寸長,各有所宜。便如時遷兄弟,量或不足為兵,然其飛檐走壁的輕功獨步江湖,探消息、敵營,自有大用。”

聞煥章頷首:“寨主所言極是,豈可以貌取人?當使各安其位。接下來,該好生議議軍伍編列與俸祿章程了,此乃關乎戰陣之力與軍心穩固的大事。”

趙復沉道:“軍伍編製,宜細不宜。隊長、百戶、千戶,次第編列,方能盡其力。且各級軍權責須明:隊長督訓管束本隊;百戶長協調整隊進退;千戶長掌軍令施行……不若定為‘層級節制’,下級唯聽命於首屬上,軍令亦須層層下達。如此,令行止,免生淆。”

“寨主如此施為,不怕武人勢大難制?”聞煥章打趣道,他於宋廷“以文抑武”之弊深惡痛絕,一介不通軍略的腐儒亦能對武將指手畫腳,致令武備疲敝。

“文武之道,譬如雙足。若刻意廢其一,終跛足之夫,焉能立穩?”趙複目如炬,他深知後世被“以文制武”所害匪淺,今生定不會由此錯誤。“愚有一策:自古武人作,不外兩端。一是士卒凶頑,不明大義,擅自鼓噪,裹挾將佐;二是將佐懷,為遂私慾,挾持部眾。吾等可在百戶一級設‘參軍’一職,千戶一級設‘大參軍’,皆由山寨親授。其責有三:一則每日向士卒宣講山寨‘三誓’與‘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使其明曉梁山為何而戰,以絕士卒盲之患;二則監察百戶長,若察其有異之嫌,立報山寨;三則記錄軍功、傳達軍令、核點傷亡等庶務,但不涉決議,只以輔佐,使百戶長得以專心戎機。”

聞煥章早己是心服口服,由衷贊道:“寨主深謀遠慮!參軍一職,確為樞要。既可分擔百戶長繁冗,亦保諸事循章有度。”

談及俸祿,趙復續道:“除常俸外,可另設‘花紅’之制。凡戰陣立功、演出眾者,額外賞賜。如此,方足激勵將士勇爭先。且花紅厚薄,當依功勛大小而定,斷不可均沾。譬如斬將奪旗之賞,必高於尋常戰功,方顯等差。”

聞煥章補充道:“花紅之設,須量力而行,不可過耗山寨錢糧。可從繳獲及山寨營生中劃出專款為‘花紅池’。另者,陣亡將士,當賜其家眷‘燒埋銀’,解其後顧之憂,士卒方能安心效死。”

趙復點頭:“先生所言極是,恤斷不可。傷殘士卒,亦須善加安置,依其傷殘狀,分派力所能及之務,使其仍可為山寨效力,亦得生計。此乃報償,亦安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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