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開局救下父皇,立萬年盛世_第257章 中央集權,達到頂峰(2)
接下來的數月,文華殿的燈火幾乎夜夜長明。以朱雄英為核心,相關部院堂反覆磋商,細化每一條政策。朱標則總攬全局,把握節奏,調和可能出現的激烈爭議。父子二人配合無間,一個銳意進取,勾勒藍圖;一個沉穩持重,拍板定調。
各項新政陸續型、頒布:
《大明軍政分離及將領銓選調條例》出台,明確兵部、五軍都督府、邊鎮將領權責,建立將領檔案與任期制度,重要職位任期不得超過六年。
《行省三司權責明晰及相互制衡章程》頒布,細化布、按、都三司職權,增加“三司聯席會議”及“分別奏事”的剛規定,並賦予巡按史列席監督之權。
《國家財政稅收統一解運及專項開支管理辦法》施行,建立嚴格的稅銀起運、存留、奏銷制度,推行“勘合”與“循環簿”,加強戶部對地方財政的垂首管理。
《監察三系協同運行及信息互通規則》確立,都察院、錦衛、清吏司(及按察司)的職權範圍、協作方式、報共流程得以明確,形立叉的監察網絡。
《宗藩管理定製》最終定稿,對藩王待遇、護衛、屬、行為進行了極其詳盡乃至苛刻的規定,其核心神便是“厚其祿,削其權,嚴其防”,從制度上徹底杜絕藩王威脅中央的可能。
《吏考及行為令增補細則》發布,將員的社、經濟、政治行為納嚴監管,違紀代價空前提高。
這些政策,如同最的齒,一個個被嵌大明帝國這台龐大的機之中,使其運轉更加高效、穩定,也將所有權力,無可爭議地、系統地收攏至以朱標、朱雄英父子為中心的南京朝廷手中。
政策推行之初,並非全無阻力。數習慣了以往寬鬆環境的地方員,或心生怨言,或試圖奉違。但在都察院、錦衛、清吏司織就的越來越的監察網絡下,任何違規之舉都迅速暴。幾個試圖在稅銀解運上做手腳的知府,被鎖拿進京;一名與豪商勾結、虛報工程的布政使司參議,被抄家流放;甚至一位致仕後依舊干預家鄉水利工程的前侍郎,也被嚴厲申飭,削去恩賞。雷霆手段之下,所有雜音迅速消弭。
至於藩王,在《宗藩管理定製》的嚴格框架和朝廷源源不斷的厚賞之下,早己安於現狀。他們發現,只要嚴格遵守“三不”(不幹政、不掌兵、不逾矩),便可安潑天富貴,子弟亦有正經出路,何必冒險?燕王朱棣甚至主將新規在北平推行得一不苟,再次獲得朝廷嘉獎。
至此,大明王朝的中央集權,在朱元璋開創的基礎上,經朱標、朱雄英父子這一系統、全面、深的制度化建設與鞏固,終於達到了其封建制下所能企及的頂峰。政令出於文華殿,通達於窮鄉僻壤;兵權握於中樞,調遣如臂使指;財權歸於國庫,用度盡在掌握;監察遍布天下,蠅營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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