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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開局救下父皇,立萬年盛世_第229章 完善律法,百姓有法可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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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各地府行起來。南京作為首善之地,行最快。在通濟門外、三山街口、夫子廟前等幾最熱鬧的地方,巨大的青石碑被豎立起來。石工們叮叮噹噹,在監工員的注視下,將一條條工整清晰的律文,刻上堅的花崗岩。碑之日,罩着的紅布被揭開,立刻引來人山人海的圍觀。

起初,人們只是看個新奇。但漸漸地,有識字的人開始大聲朗讀碑文,並向周圍不識字的鄉鄰解釋。

“快看這條!‘凡典賣田宅,價值十兩以上者,需邀同親鄰、里老見證,立契二本,赴該管州縣署押過割,納契稅銀三分……’嘿,這以後賣田,得找里正和鄰居作證,還得去衙門登記一點點稅,不然不算數!這是防着有人造假契騙地啊!”

“還有這條!‘私放錢債,每月取利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每月利息不能超過三分!利滾利最多不能超過本錢一倍!這、這可是救命的規定啊!往年那些黑心債主,五分、一錢的利都有,死多人!”

“瞧這個,‘凡財,計贓科斷。有祿人,枉法贓八十貫,絞;不枉法贓一百二十貫,杖一百,流三千里……’我的天,當的貪八十貫(折銀約八十兩)就要絞死?貪一百二十貫不辦事也要流放三千里?這、這比洪武爺的《大誥》也差不離了!”

“這碑上還說了,若是差無故鎖拿、勒索百姓,許百姓告到按察司、巡按,查實重懲!這、這咱們以後是不是不用那麼怕衙役了?”

驚呼聲、議論聲、好聲,在每一塊律法碑前響起。許多百姓,尤其是那些過冤屈、吃過暗虧的,聽着碑文,反覆咀嚼,眼中漸漸放出來,那是一種看到了希、找到了憑仗的芒。他們或許不完全理解每條律文背後的深意,但他們明白,這些刻在石頭上、風吹雨打也抹不去的字,是朝廷給的“公道話”,是能讓他們首腰桿的“理”!

茶館里,說書先生有了新素材,將律法碑上的條款編段子,宣講其中奧妙。鄉間社學,塾師也多了一項任務,教蒙認字的同時,也講解幾句與日常生活相關的律法。甚至有些心思活絡的商人,出錢請人將碑文抄錄、印刷簡易小冊,在集市售賣,竟也十分搶手。

變化是潛移默化,卻又實實在在的。

蘇州府,吳江縣。曾因試用新農而獲益的老農張老栓,這日進城賣糧,路過縣衙,特意去看了新立的律法碑。他識字不多,但旁邊有熱心的學子講解。當聽到關於“強佔民田”、“擅毀青苗”的懲條款時,他想起鄰村一戶被鄉紳侵田的遠親,心中一。回去後,便慫恿那遠親,拿着抄錄的律文,再去縣衙遞狀子試試。新上任的縣令正愁如何樹立威信、貫徹新法,接到此狀,見事實清楚,律條明確,當即理,很快審結,將那鄉紳強佔的田地判還,並罰銀示戒。消息傳開,西里八鄉為之震,百姓對新律的信心大增。

安慶府,一個經營小本生意的行商,因貨被稅卡吏員無理扣留、索要“常例”不遂而被刁難。他想起律法碑上“吏勒索”的條款,壯着膽子,按碑文所示,寫好狀子,首接投到了府衙新設的“投書箱”。不過三日,府衙派員下來調查,查實後,將那稅吏革職,行商貨發還,並獲得許賠償。此事在商賈間迅速流傳,人人稱頌新律為“護符”。

當然,也有慣於鑽營的胥吏、地方豪強,初時對新律不以為然,甚至嗤笑“石頭上的字,還能管活人?”但當幾個往日囂張的同僚或夥伴,因為行事不檢,被人拿着律法碑的條文告發,而上級府此次理格外迅速、嚴厲之後,所有人都收斂了起來。他們發現,那石頭上的字,真的能變砸向他們頭頂的板子,甚至刀子。

殿

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