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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劉羅鍋傳_第62章 朝堂辯論,言辭據理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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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六年(1781 年)冬,一場關於 “地方賦稅改革” 的爭論,在紫城的朝堂上掀起了軒然大波。此時乾隆南巡剛結束不久,沿途百姓因劉墉的 “民生督查” 未過重攤派,卻仍有不州縣因常年積欠賦稅,面臨 “財政虧空” 的困境。和珅藉此機會,向乾隆遞上 “加征地方火耗銀” 的奏疏,主張 “每畝地加征火耗銀三分,以填補州縣虧空,充實國庫”,這一提議,瞬間將朝堂分了兩派。

朝堂之上,和珅站在左側,後跟着幾位戶部與地方督員,語氣篤定:“皇上,如今各省州縣虧空已達三百萬兩,若不及時填補,恐影響地方政務運轉。加征火耗銀雖需百姓多繳些許銀兩,卻是‘以小補大’,既能解州縣燃眉之急,又能讓國庫更充盈,實為兩全之策。”

話音剛落,幾位員立刻附和:“和大人所言極是!州縣員為填補虧空,常需自掏腰包,長此以往,恐無人願到艱苦州縣任職。加征火耗銀,也是為了讓員能安心辦事。”

劉墉站在右側,手中攥着一本厚厚的 “民生賦稅冊”—— 那是他南巡時,從江南。陝西等省收集的百姓賦稅記錄,上面麻麻標註着 “某縣農戶年均賦稅三兩,已佔年收”“某鄉因去年旱災,至今仍有三農戶未繳清舊稅”。聽到和珅等人的話,他上前一步,躬道:“皇上,臣以為,加征火耗銀絕非‘兩全之策’,而是‘竭澤而漁’!”

此言一出,朝堂瞬間安靜下來。和珅皺着眉反駁:“劉大人此言太過誇張!每畝加征三分火耗銀,一戶農戶全年不過多繳二錢銀子,何談‘竭澤而漁’?”

“二錢銀子,在和大人眼中或許不值一提,在百姓眼中,卻是半月的口糧!” 劉墉翻開 “民生賦稅冊”,聲音清亮,“臣南巡時查得,江南無錫縣農戶張老漢,一家五口,年均收僅七兩銀子,去年因旱災減產,已欠稅一兩五錢;陝西渭水縣的林縣令也奏報,當地農戶因修水渠已墊付銀兩,若再加征火耗銀,恐有農戶因繳不起稅而逃亡。和大人說‘以小補大’,可這‘小’,是在百姓上的重擔;這‘大’,若以百姓逃亡。土地荒蕪為代價,又有何意義?”

他頓了頓,又從袖中取出一份泛黃的奏摺副本,那是康熙五十一年的 “永不加賦” 詔書:“皇上,先帝曾立下‘永不加賦’的祖訓,為的就是讓百姓安居樂業。如今州縣虧空,並非百姓繳稅不足,而是不員貪腐挪用。鋪張浪費所致!去年漕糧虧空八十萬石,今年南巡籌備中,又有員借接待之名挪用銀兩,這些虧空,為何要讓無辜百姓填補?”

和珅臉微變,強辯道:“劉大人總提貪腐,可貪腐員只是數!多數州縣虧空,是因近年災害頻發,賑災支出增加。若不加征火耗銀,難道讓州縣員眼睜睜看着政務停滯?”

“政務停滯,可通過‘節流’與‘查貪’解決,而非‘加賦’!” 劉墉立刻回應,“臣有三策,可解州縣虧空之困:其一,嚴查地方員貪腐,追繳贓款,去年科舉舞弊案中,僅吳世昌一案便追繳白銀五千兩,若在全國推行,追回的贓款足以填補部分虧空;其二,簡地方政務開支,不州縣設有‘無用衙役’‘冗餘機構’,裁撤後每年可節省銀兩數萬兩;其三,推廣渭水縣的‘水渠分段責任制’,鼓勵地方員因地制宜發展農事,增加百姓收,百姓收高了,賦稅自然能按時繳納,這才是‘治本之策’。”

劉墉的話,讓不中立員頻頻點頭。乾隆看着他手中的 “民生賦稅冊”,又想起南巡時看到的江南鹽農笑臉。渭水農田收的景象,心中漸漸傾向劉墉。可和珅並不甘心,又提出:“劉大人的三策雖好,卻需耗時數年才能見效。如今國庫需為西北軍務撥款,若不儘快填補州縣虧空,恐難兼顧。”

“西北軍務重要,百姓生計同樣重要!” 劉墉語氣堅定,“臣查得,去年江南鹽稅因周明遠推行‘補公示制度’,增收白銀十萬兩;渭水縣因糧食收,賦稅繳納率提升至九。只要我們堅持‘民生為本’,用不了三年,州縣虧空必能大幅減,國庫也會因百姓增收而更充盈。若此時加征火耗銀,百姓逃亡,土地荒蕪,別說三年,十年也填不滿虧空!”

為了讓乾隆更直觀地理解,劉墉還舉了前朝的例子:“皇上,明朝末年,正是因連年加征‘遼餉’‘剿餉’,百姓不堪重負,才引發民變。前車之鑒,不可不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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