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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華章_第489章 陳季擴殺·交趾三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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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十年三月,北京。

陳季擴的人頭掛在菜市口的旗杆上,已經三天了。春風吹過,那顆頭顱在風中輕輕晃,眼睛早已閉上,卻微微張開,彷彿還在說著什麼。百姓們從旗杆下走過,有人抬頭看一眼,有人低頭匆匆而過。沒有人知道這個年輕人是誰,也沒有人關心他為什麼死。他們只知道,又是一個造反的被殺了。

朱棣在武英殿收到張輔的捷報,看了一遍,放在案上。捷報寫得很詳細,從陳季擴稱帝到被擒,從審問到斬,每一個環節都寫得清清楚楚。但朱棣看重的不是這些細節,而是一句話——“趾已無戰事”。

趾已無戰事。”他把這句話念了一遍,又念了一遍,然後對邊的楊士奇說,“張輔說趾已無戰事。你信嗎?”

楊士奇沉默片刻,緩緩道:“陛下,趾已無戰事,是指沒有大規模的反叛了。但小規模的,恐怕還會持續很多年。”

朱棣點點頭,目深邃:“朕知道。所以朕不讓張輔回來。讓他繼續鎮守,繼續剿。直到趾真正安定。”

四月初一,聖旨送到升龍。張輔跪接聖旨,皇帝沒有表彰他的戰功,沒有加封他的爵位,只是說了一句——“趾的事,勞煩英國公再辛苦幾年。”張輔明白,皇帝不讓他回去。他還要在這裡,繼續守着這片土地。

“傳令,”他對邊的將領道,“各衛加強練,時刻準備迎敵。同時,配合布政使司,維護地方治安。凡有聚眾鬧事者,一律擒拿,按察使司審理。”

黃福也接到了聖旨。皇帝讓他繼續治理趾,興辦學校,教化百姓。他跪接聖旨,心中明白,皇帝是要他在這裡紮了。

“傳令,”他對邊的員道,“各府加強治理,安百姓。同時,配合按察使司,審理案件,懲治罪犯。凡有貪贓枉法者,一律嚴懲。”

五月初一,黃福在升龍城中召集各府知府,商議長治久安之策。他對眾人道:“趾自永樂五年設府縣以來,已經五年了。五年裡,我們打了三次大仗——第一次打胡季犛,第二次打簡定,第三次打陳季擴。每一次打仗,都要死人,都要花錢。本不想再打了。你們也不想再打了。百姓更不想再打了。”

各府知府紛紛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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