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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舌戰群儒,我成了儒家小師叔_第121章 論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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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戰國初期魏國的國相,法家代表人

他在魏文侯的支持下,彙集戰國初期各國的法令,編篡了華夏歷史上第一部比較完整的法典——《法經》。據說,後來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其《商君法》的藍本,便是借鑒了這部《法經》。

《法經》共分六篇,分別為《盜》、《賊》、《網》、《捕》、《雜》、《》。

在這個時代,“盜”指竊取他人財,“賊”指傷人命、作犯上。因此,《盜法》與《賊法》,便是後世刑法中關於財產罪與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雛形。

而《網法》又稱《囚法》,是關於審判斷獄的法律;《捕法》是關於追捕罪犯的法律;《雜法》則是對狡詐、越城、賭博、貪污、等行為的罰規定;最後的《法》,則相當於後世的刑法總則,規定了定罪量刑的通用原則。

可以說,這部《法經》,奠定了後世兩千多年封建法典的基礎。

……

“好!好一個‘定分止爭’!”

高景看着手中的竹簡,忍不住掌讚歎,“李悝此言,當真是說到了‘法’的子上!這才是所有律法的最終目的啊!”

“法家‘勢’派的慎到先生,曾做過一個比喻:一隻兔子在原野上奔跑,後面有一百個人去追。可集市上明明有堆的兔子在售賣,路過的人卻看都不看一眼。這並非是不想要兔子,而是因為集市上的兔子,其所有權已經確定,不可再爭奪。否則,便是違背了法律,要到制裁!”

“這,便是‘定分止爭’!”

見高景談起了自己最擅長的領域,韓非一忍再忍,最終還是沒忍住,主開口道:“我更欣賞《法經》中,關於‘反對禮制’的那部分!”

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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