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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董牧傳:董卓的董,放牧的牧_第339章 糜氏洛城開錢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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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章 糜氏城開錢肆

永隆四年夏四月,南市的臨時,董琰正與一位着錦緞長衫的男子對坐。男子面容溫雅,腰間掛着枚玉璧,正是徐州糜氏家主——糜竺,糜夫人的長兄。案上攤着商業布局圖,旁邊放着一卷竹簡,寫着“糜氏商署章程”,字裡行間着規整。

“子仲,徐州糜氏世代經商,通鹽鐵、善貨,當年助劉玄德籌糧餉,打下青徐二州基業可見汝能。”董琰指着圖紙上的南市區域,語氣懇切,“如今基建初興,百姓漸多,卻缺規整的商貿系——糧米、布匹、農售賣,銅錢兌換混,商路不通。我邀你,主掌商業,建‘糜氏商署’,規整市場,你看如何?”

糜竺拿起章程,目掃過“貨”“錢貨”“市易”三部的分工,眼中閃過贊同:“董相國所言極是。若要復興,商貿必先興。我願立‘糜氏商署’,分三部理事:

部統管各類商鋪,比如‘粟米行’‘布帛鋪’‘農坊’,統一進貨、定價,避免商戶哄抬價;

錢貨部設‘錢肆’(銀行),管銅錢存儲(百姓可存糧換錢、存錢取息)、異地匯兌(商人持‘錢引’可在徐州、冀州取錢),解銅錢攜帶之難;

市易部設‘市吏’,巡查市場,假貨、懲欺客,還管攤位分配,讓流民能擺攤謀生。”

董琰掌笑道:“此策甚妙!所需本錢,中樞可撥五萬貫銅錢助你啟;商戶招募、市吏任免,皆由你定。只需讓商業有序,百姓能安居樂業,便是大功。”

四月初五,糜氏商署在南市掛牌,首日便有百餘商戶前來登記。貨部放出第一批“營商鋪”——十家粟米行、五家布帛鋪、三家農坊,皆由糜氏派專人管理,門口掛着“明碼標價”的木牌:粟米每斗五文錢、布每匹二十文、鐵鋤每把五十文。百姓圍在鋪前,見價格比往日低了兩,還無摻沙摻水的況,紛紛搶購。

四月中旬的一個清晨,張燕帶着弟兄們在城外種地,地里的粟苗剛冒芽,家裡的存糧卻快沒了。他揣着攢下的幾十文錢,往南市的粟米行去。

剛到南市口,便見貨部的吏員在張告示,上面寫着:“粟米行今日供應新粟,每斗五文,每人限購兩斗;貧苦流民可憑‘流民符’領粟一斗,不收錢。”張燕跟着人群走進粟米行,鋪乾淨整潔,粟米裝在陶缸里,缸外着“新粟無沙”的字條。

“掌柜的,買兩斗粟米。”張燕遞上銅錢。掌柜的是個中年漢子,手腳麻利地用木斗量粟,還特意多舀了一勺:“這是糜氏定的規矩,多給一,讓百姓夠吃。”張燕接過粟米,見顆粒飽滿,沒有半點沙子,心中暗嘆:以前在山裡買糧,常被摻沙,現在有了粟米行,倒是省心。

便

便西

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