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637_第248章 順水推舟(1)
閣值房。
午後的斜照窗欞,將屋堆積如山的文書案牘映照得纖毫畢現,也映出薛國觀與孫承宗兩位閣老臉上掩不住的倦。
自河南災、山西鹽政、偽銀風波、乃至南方剿匪軍報紛至沓來,閣的運轉幾乎晝夜不息,每一份奏疏都需仔細斟酌,提出初步理意見,再呈送前,空氣里瀰漫著陳墨、舊紙和濃茶混合的氣息,沉重而抑。
一名中書舍人輕步走,將一份着順天府加急火籤的奏摺放在薛國觀案頭。
薛國觀了發脹的太,展開一看,正是關於京城“匿名義捐”出現新向的詳細呈報——數家商號串聯,願捐巨款,但要求記名張榜。
薛國觀的目在“江伯遠”、“四萬兩”、、“務必記名公示”等字句上停留片刻,原本疲憊的眼神里,倏地閃過一。
這芒並非全因這筆意外之財能解河南部分燃眉之急,更是因為他猛然聯想到了另一件懸在他心頭已久的大事——考法。
數月前,陛下曾私下召見他,言及張江陵舊事,慨當今朝堂雖經整頓,然吏疲玩、推諉塞責之風未絕,辦事效率仍不盡如人意。
陛下當時已經言明,要重新拾起“考法”這一利,以嚴核名實、提振吏治的心思,並將斟酌擬定新式考細則的任務囑託給了他。
薛國觀深知此事重大。
考法乃猛葯,用之得當,可令僚系如臂使指,雷厲風行;用之不當,或時機不對,則易激起百強烈反彈,釀黨爭攻訐,甚至使政令阻塞,反其害。他這幾個月來,於繁忙政務之餘,確實嘔心瀝,參考舊例,結合當前新政需求,草擬了一份詳盡的《考新則》草案,對京、地方、乃至新設機構如京察司、軍械司等的考核標準、時限、獎懲,都做了細緻規劃。
草案已,卻一直在他的箱底,未敢輕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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