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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國的故事_第42章 設府置廳固青疆 懷柔施治安邊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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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二年春,青海湖畔的殘雪尚未消融,平定羅卜藏丹津叛的捷報已傳遍朝野。清軍收復青海全境後,年羹堯率部駐守西寧,一面肅清叛軍殘餘勢力,一面遵雍正帝諭旨,籌劃青海的長治之策。此前,青海雖名義上歸屬清廷,卻始終由和碩特蒙古諸部自治,中央政令難以滲,終致羅卜藏丹津叛。雍正帝深知,若不改變舊有的治理模式,設立常設行政機構,青海的穩定便無從談起,“設府置廳、直接管轄”為鞏固青海統治的唯一選擇。

“大人,這是屬下擬定的青海行政區劃草案,請您過目。”幕僚捧着一份文書,呈遞給年羹堯。彼時年羹堯正站在西寧城樓上,着廣袤的青海草原,神沉凝。草案中,提議廢除蒙古諸部世襲自治,將青海劃分為府、廳、衛,委派流治理,同時保留蒙古札薩克制度,安蒙古部落。

年羹堯接過草案,逐字審閱,指尖在“西寧府”“碾伯廳”“大通衛”等名稱上停留許久。他深知,這不僅是行政區劃的變革,更是對青海治理模式的徹底重塑,必然會及蒙古、藏族部落首領的利益,阻力不容小覷。“草案大可行,但需兼顧蒙古、藏族習俗,不可之過急。”年羹堯緩緩開口,“傳我命令,先派人前往蒙古諸部、藏族部落,宣講設府置廳的好,安部落首領,再將草案修改完善後,上報陛下定奪。”

使者分赴青海各地,向蒙古札薩克、藏族活佛、部落頭人傳達清廷的治理方略。起初,不部落首領心存抵——蒙古諸部世代自治,不願約束;藏族活佛擔心宗教特權被削弱,暗中煽信徒反對。青海東部的蒙古郡王額爾德尼,公開表示:“我等世代居於此地,自有章法,無需朝廷派管轄!”

消息傳回西寧,年羹堯並未怒。他深知,安遠比鎮更重要。他親自前往額爾德尼的王府,與之促膝長談,曉以利害:“郡王,羅卜藏丹津叛,皆因諸部各自為政,缺乏約束。設府置廳,並非剝奪諸部權益,而是為了規範治理,避免叛再起,讓各族百姓安居樂業。朝廷仍會保留您的郡王爵位,您的部落轄地不變,只是需遵奉朝廷政令,繳納賦稅,這對您和部落百姓,都是好事。”

同時,年羹堯對藏族活佛採取“尊教而不縱教”的策略。他前往青海着名的塔爾寺,拜會活佛,承諾清廷將保護藏傳佛教的正常活,修繕寺廟,賞賜活佛金銀珠寶,同時明確規定,寺廟不得干預政務、私藏武、收納叛匪。活佛見清廷誠意十足,又忌憚清軍的實力,最終表示支持設府置廳的舉措。

額爾德尼等蒙古郡王見藏族活佛已然歸順,又深知清廷平定叛後的威勢,也紛紛放下抵緒,同意接清廷的直接管轄。至此,設府置廳的阻力基本消除,年羹堯將修改完善後的行政區劃草案,火速上報雍正帝。

雍正帝閱後,龍大悅,當即批複:“所擬甚合朕意!准設西寧府,管轄青海東部地區;設碾伯廳、大通衛,分治西寧府周邊;設青海辦事大臣,駐紮西寧,統籌青海軍政事務,兼管蒙古、藏族事務;保留蒙古諸部札薩克制度,由青海辦事大臣監督管轄。”

雍正二年七月,清廷正式下令,在青海設立行政機構,推行流治理。西寧府為青海第一個省級行政中心,下轄西寧、碾伯二縣,大通、貴德二衛,府衙設知府一員,掌管民政、司法、賦稅等事務;青海辦事大臣由清廷直接任命,位列總督、巡之下,專管青海軍政及民族事務,直接對皇帝負責;蒙古諸部仍設札薩克,由部落首領擔任,管理部落部事務,但需服從青海辦事大臣的管轄,定期向清廷繳納貢品、彙報事務。

行政機構設立後,首要任務便是整頓吏治。年羹堯遵雍正帝旨意,選拔一批清正廉潔、悉民族事務的員,前往青海擔任知府、同知、知縣等職。他嚴令:“青海地邊疆,民族眾多,為者必須善待各族百姓,尊重民族習俗,不得欺、盤剝,若有貪腐擾民者,一律嚴懲不貸!”

西寧知府沈廷正,是年羹堯親自舉薦的員,為人正直,辦事幹練。他到任後,第一件事便是深民間,走訪蒙古、藏族百姓,了解他們的疾苦。他發現,青海各族百姓因長期土司、部落首領迫,又歷經叛,生活困苦,不人流離失所。沈廷正立刻上書年羹堯,請求開倉放糧,賑濟百姓。

年羹堯批准後,沈廷正親自前往各州縣,監督賑糧發放,嚴員剋扣、貪污賑糧。西寧周邊的藏族百姓瑪吉,家中因叛失去了丈夫和牛羊,生活無以為繼,領到賑糧後,熱淚盈眶:“謝朝廷,謝沈大人,我們終於有飯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