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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我當歷史老師,凡子歷史課_第39章 丕平的“土地年終獎”——歐洲貴族從此綁定“飯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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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節課咱嘮完丕平獻土,好多同學私信問:“丕平把土地送給教皇,自己手下的士兵和貴族咋安啊?”“歐洲貴族為啥一輩子盯着土地?”今天咱就解答這些疑問——核心是丕平在他爹基礎上搞的“采邑制2.0版”,這玩意兒不僅讓法蘭克士兵幹勁兒棚,還直接把歐洲封建土地制度的“框架”焊死了!

咱今天不聊大道理,就用“老闆發年終獎”“租房房租”這些接地氣的事兒,把古代歐洲土地制度掰扯明白。還會點之前沒講過的冷知識:比如貴族拿土地要“跪”國王、土地繼承得先“考試”、最底層的農奴不是“奴隸”(這點超重要,之前咱說錯了!)……保證聽得你拍大:“原來歐洲貴族的‘飯碗’是這麼來的!”

第一章 丕平的“難題”:獻土後,手底下人“手要獎勵”了

先從一個小場景說起:丕平第二次出兵倫第,帶着大軍翻雪山、圍帕維亞,最後不僅艾斯圖爾夫還了土地,還搶了不第的“戰利品”——金銀珠寶倒還好說,最實在的是一大片新土地(除了獻給教皇的22城,還有不第北部的農田和村莊)。

大軍回到法蘭克都城黎那天,士兵和貴族們跟在丕平後,眼神里全是“暗示”:有的拍着脯說“陛下,這次圍帕維亞,我三天沒合眼!”有的湊過來小聲問“陛下,倫第那片麥田,能不能分我點?”還有的直接遞上“功勞簿”,上面寫着“我殺了多第士兵、救了多法蘭克戰友”——明擺着“要獎勵”嘛!

丕平心裡門兒清:這些人是法蘭克的“核心戰鬥力”,要是獎勵不到位,下次再打仗,誰還願意賣命?可問題是,之前法蘭克的土地獎勵有點“”:要麼是“國王直接賞給貴族,一輩子歸他”(“世襲領地”),貴族拿到手就了“自家財產”,有的甚至拿着土地跟國王板;要麼是他爹查理·馬特搞的“采邑制1.0版”——土地給“使用權”,但沒定死規矩,貴族經常“耍賴”,拿了土地不幹活。

這時候,丕平的謀士給他出了個主意:“陛下,不如把新搶的土地當‘采邑’分出去,但得把規矩定死——拿土地就得幹活,不幹活就收回!這樣既安了人,又能管住他們!”丕平一拍大:“好主意!就這麼辦!”

於是,丕平搞了場“采邑分封大會”,相當於現在公司開“年終獎發放會”,但這“年終獎”可不是現金,是“能生錢的土地”,而且規矩比年終獎嚴多了!

第二章 采邑制2.0版:拿土地=“簽打工合同”,但別把它當“祖傳家產”(糾正!之前說“不能繼承”錯了)

咱先把“采邑制2.0版”的規則翻譯“人話”,用“老闆和員工”的比喻來講,重點先糾正一個大錯誤:之前說“采邑一開始不能繼承”不對! 其實他爹查理·馬特時期就有“采邑能繼承”的苗頭了,只是規矩模糊;丕平是把“繼承規矩”定得更嚴,不是“從無到有”!

現在咱重新說規矩,保證史實准:

1. 土地不是“白給”,是“有條件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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