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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歷史人文匯_第141章 山澤之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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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宗准奏,並下旨將元和年間每年的鑄錢額提高,以滿足日益增長的經濟和易需求,這一舉措與開元年間鑄錢額的顯着增加相呼應。這使得對銅的需求更加迫切。李巽視銅礦開採與銅錢鑄造為鹽鐵司之首要事務。在政策激勵與人力投之下,各地銅礦產量果有顯着提升。

然而,好景不長。元和末年,隨着李巽的去世以及憲宗皇帝的駕崩,朝堂之上的政策連貫到了一定影響。穆宗、敬宗、文宗幾朝,政局時有,對於礦產的管理也出現了反覆。

文宗開元年,即公元836年,朝廷部就礦產管理歸屬再起爭議。一些地方員認為,礦產由鹽鐵使統管,層層盤剝,效率低下,地方反而得不到實惠。不如將山澤之利再歸州縣,由各州刺史選任幹練吏主持其事,這樣更能因地制宜,激發地方積極,增加地方財政收

當時的宰相牛僧孺等人傾向於分權,文宗皇帝也覺得鹽鐵使權力過大,或許將部分權力下放至地方,可緩和中央與地方間的矛盾。於是,一道詔書再次改變了礦產的管理制:“山澤之利,本養萬民。前由鹽鐵使總領,或有不便。自今而後,悉歸州縣,令刺史選吏主其事,務使地利興,民生遂。”

這一變初期,着實激發了一些州縣的積極,礦產量隨之增加,地方財政亦充實頗多。然而好景未久,弊端便迅速顯現。各州為了自利益,紛紛加大開採力度,甚至不顧礦產資源的可持續,對礦山的盤剝也日益加重。更為嚴重的是,地方截留了大部分礦利,上繳中央的數額較以往大幅減。中央財政因此到影響。

這種況一直持續到宣宗大中年間。宣宗李忱是一位頗有作為的皇帝,史稱“小太宗”。他即位後,致力於整頓吏治,加強中央集權。鹽鐵轉運使裴休,是一位清廉且極才幹的員。他敏銳地察到了礦產由州縣管理所引發的種種弊端。

一日,裴休在朝堂之上,向宣宗皇帝痛陳其弊:“陛下,自開元年山澤之利歸州縣以來,各州刺史多以牟利自,濫采濫伐,民不堪命。所礦利,州縣私藏十之七八,上繳中央者益,以致國用不足。臣以為,山澤之利,本屬王土,當歸中央統轄,方可兼顧國計民生,合理開發。懇請陛下,將礦產山澤事務,仍歸鹽鐵使統一管理,以供國用。”

宣宗皇帝對此早有耳聞,也正有此意。他問道:“裴卿若主其事,有何良策?”

裴休從容答道:“臣以為,當務之急,乃重新清查天下礦脈,核定產能,淘汰開採過度、資源枯竭或管理混之礦場。同時,加強對礦工的管理與恤,嚴州縣額外苛派。於礦產開採冶鍊,制定統一標準,以提效率。所產礦品,除供中央所需外,余者由鹽鐵司統一調配或售賣,利潤盡歸國庫。”

宣宗深以為然,當即下令:“准裴卿所奏。即日起,全國礦產山澤事務,仍由鹽鐵轉運使統管。各州需積極配合,不得推諉。裴休,此事便由你全權辦理。”

“臣,遵旨!”裴休躬領命,神堅毅。

裴休雷厲風行,一上任便開始大刀闊斧地改革。其首遣大批得力幹員,分赴各地,重新勘察礦場,登記造冊。對於那些管理混、產量低下、私弊叢生的礦場,堅決予以關閉。對於那些資源富、管理尚可的礦場,則加以整頓,規範開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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