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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歷史人文匯_第133章 貧富陷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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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稅風云:朱門酒與路有凍骨

長安城的朱雀大街上,殘,將青石板路染得一片殷紅。吏部侍郎楊炎緩步走在回家的路上,錦袍玉帶,僕從如雲,卻掩不住眉宇間的一霾。自從推行兩稅法以來,朝堂之上的爭論便從未停歇,而民間的怨聲,更是如同水般,約約地過重重宮闕,傳到他的耳中。

他想起了當年在德宗面前力排眾議,推行新法時的意氣風發。那時,國庫空虛,藩鎮割據,租庸調製早已千瘡百孔,戶籍混,流民四起,按丁徵稅形同虛設。他提出的兩稅法,以資產為宗,不問墾,以大曆十四年的墾數為基準,夏稅起四月,秋稅起九月,以貨幣計稅,簡化了徵收程序,一度讓朝廷看到了希。然而,他未曾料到,這劑“良方”,竟會催生出如此多的“副作用”,將社會的裂痕撕扯得愈發巨大。

“大人,前面好像有人攔路喊冤。”僕從低聲提醒,打斷了楊炎的思緒。

楊炎眉頭微蹙,抬眼去,只見街角,幾個衫襤褸的農人正被差役暴地驅趕着,其中一個老者,手裡攥着一張破舊的地契,嘶啞地喊着:“青天大老爺!為民做主啊!我們的田……我們的稅……”

聲音很快被淹沒在市井的喧囂和差役的呵斥聲中。楊炎的馬車沒有停留,徑直駛過。車簾,他閉上眼,陸贄那尖銳的批評聲彷彿又在耳邊響起:“此乃采非法之權令以為經制,總無名之暴賦以立恆規!”

陸贄,這位以直言敢諫聞名的給事中,對兩稅法的抨擊最為猛烈。他說,朝廷將“急備”、“供軍”、“折估”、“宣索”及“進奉”等各種臨時的攤派,一腦兒地塞進了兩稅的定額之中,其名曰“量出為”,實則是將過去的橫徵暴斂合法化、固定化。百姓的困苦,誰又真正恤?

楊炎心中並非沒有波瀾。他知道陸贄所言非虛。兩稅法規定,以大曆十四年的徵收額為標準,分攤到各地,作為每年徵收的定額。這看似簡單,卻忽略了一個致命的問題:如何準確計算各地的資產,尤其是土地資產?古代的田畝,瘠不一,水源遠近不同,產出差異極大。過去租庸調製下,每畝地收若干稅,全國有統一的規定,雖然也有弊端,但至標準清晰。如今,兩稅法將一年的收稅總額作為“定額”,再分攤下去,這就給了地方極大的作空間。

正如後來史料所揭示的,這種隨地區攤派的方式,造了“田多大家派、田大家要多派”的怪現象。楊炎曾收到過來自江南的報,說有些地區田連阡陌的大戶,通過與地方勾結,巧妙地將稅額轉嫁出去;而那些只有薄田幾分的小戶,卻要承擔沉重的攤派。一遇荒年,顆粒無收,府不僅不減稅,反而因為要完“定額”,將逃亡農戶的稅額分攤到剩下的人頭上,形“田租加重,農民無法負擔而逃亡,人減了,租稅再加重”的惡循環。

楊炎猛地睜開眼,馬車已行至自家府邸門前。朱漆大門,高大氣派,與方才街角農人的襤褸形了刺眼的對比。他不想起了陸贄奏摺中的那句話:“富者兼地數萬畝,而貧者無容足之居。”

兩稅制,確實方便了朝廷徵稅,短期充實了國庫。但它與租庸調製最本的區別在於,租庸調製尚有“為民制產”的神——國家授田給農民,農民承擔租庸調。而兩稅法則完全喪失了這一神,它僅征租而不授田。當均田制崩潰,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而稅收又以現有資產(主要是土地)為標準時,其結果必然是加速土地兼并。

有錢的富家,不再滿足於經商獲利,而是拚命買田置地。因為土地了最“保險”的資產,不僅可以收取地租,還能通過各種手段規避賦稅。其形,一如漢代初年,土地兼并之風愈演愈烈。楊炎自己就聽說,京畿附近有位王姓富商,短短几年,就兼并了良田數萬畝,為一方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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